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0〕15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修订了《永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经县司法局进行了法制审核,按照审核意见需对《永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政府网站征求意见,现予公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内容有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30-8836355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大楼507室
公示期:2022年7月21日起(15个工作日)
附件:1.关于《永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pdf
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