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对未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疑似丧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马海山等217名人员,暂停待遇发放。现将马海山等217名未通过认证暂停待遇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4日。
政策咨询:0930-8885509
附件:1.关于对马海山等人停发待遇的通知.pdf
2.未通过认证暂停待遇人员名单.xls
永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