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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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永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我市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临州府发〔2022〕8号)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双减”政策,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收费标准(试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永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收费范围、收费原则、时间和内容、收费标准、监督管理。

三、收费遵循的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

四、《通知》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分档补助的方式制定财政最低补助标准,其中:县城学校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0%;农村学校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0%。义务教育阶段最高收费标准为2元/生·课时,依据财政最低补助标准,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最高收费标准2元/生·课时核算;县城学校学生1.2元/生·课时,政府补助0.8元/生·课时;农村学校学生1元/生·课时,政府补助1元/生·课时。各学校在保证课间休息的前提下,每天按不超过2课时收费,小学每课时长为40分钟,初中每课时长为45分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实际情况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合理设置服务时长,超过1课时不足2课时,按1课时计算,超过2课时按2课时计算。小学生每生每学期最高收费不高于2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最高收费不高于400元。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永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