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扶贫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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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推进扶贫开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进一步抓好抓实精准扶贫工作,加强扶贫成效宣传报道,我办成立了由一名办副主任任主任、各股室专门负责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的信息中心。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建挡立卡、劳务培训、社会帮扶及种养业等相关信息提供、报道和数据统计工作,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建立了县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1、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2、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在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3、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股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小组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三)打造信息公开平台,自觉接受监督。2015年,我办以省、州扶贫信息网和黄河三峡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宣传阵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使用程序和规范要求,初步建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内容能公开的依照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对扶贫开发政策、办事指南等,及时予以更新。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办通过省、州扶贫信息网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8条,编发简报35期,在黄河三峡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我办没有收到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2015年,我办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2015年,我办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2015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二是个别股室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够主动、不够重视;三是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及时,同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继续健全扶贫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扶贫工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二是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服务水平。以信息公开质量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满足不同层面对扶贫开发工作信息的需求。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做到应公开的必须公开,让广大公众掌握、了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

四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相关扶贫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推动扶贫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