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寺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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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由永靖县新寺乡编织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机构健全完善、领导责任明确到位、人员职责清晰具体,按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检查落实。

(一)建章立制,加强规范化建设。

我乡根据《条例》规定及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已制定执行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适时修改补充完善。同时参照执行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载体,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为使公众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我乡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规范信息发布。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法妥善处理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在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完善我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建设,及时发布公开信息,除了通过上墙公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利用便民服务大厅方便居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同时,在政府大院内醒目位置将全乡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对全乡党务、政务相关工作以及乡域农村建设工作面向公众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乡通过网站宣传、电视台播报、上墙公示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条,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方案、计划、总结、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通知文件及人事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乡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乡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乡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良好。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乡认真落实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但仍存在制度规范不够完善、督查落实不够到位、公开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提高政府公信力为目标,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制度落实,加强工作规范,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保障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2.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3.及时整理发布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收集整理常见问题并发布到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对网络咨询和提问,在时限内办复,杜绝超时办结事项和长期不办结事项。

4.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5.进一步强化考核监督。按照 “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原则,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乡各办公室、各村信息员的培训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