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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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细化落实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要求,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围绕自然资源工作中心,聚焦土地征收、行政许可事项、不动产登记发证、重大建设项目、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2025年公开信息649条。

(二)依申请公开做到程序规范合理,专人受理、承办,限时办结。2025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交代群众满意度较好。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审查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答复材料标准规范,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发布,确保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和省、州、县相关业务平台、系统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召开专题会议1次,完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有效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5


9

1

15





1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数量及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对此我局将加大信息搜集统计、做好相关股室间协调沟通工作,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运用新媒体公开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局将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为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做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5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