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把困难群众救助作为重大民生实事办理

来源:永靖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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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困难群众救助当作重大民生实事来办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严格落实各项惠民补助政策,时刻关注困难弱势群体“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据了解,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3672户10925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79%,城市低保258户501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690户765人,孤儿1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8名,临时救助2710户11252人。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常态化运转防返贫“355”监测帮扶机制,对收入不稳定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部纳入管理,持续跟踪关注,确保群众生活不出现问题。

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对特困供养对象开展“资金+物资+服务”保障措施,家中无监护人、衣食住行无法保障的实行集中供养,由政府福利机构负责监护照料,保障其基本生活、医疗需求。目前,永靖县福利服务中心集中供养人员60户62人,王台中心敬老院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1月份将入住17人。部分生活环境面貌较差的331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第三方公司每月2次提供上门洗衣、理发、打扫卫生、送医送药等生活服务。对16名孤儿和22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救助资金,由其监护人进行照料。对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老人实施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上门服务方式进行照料。

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资金。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综合运用就业成本及刚性支出扣减、财产豁免、“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等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64.68万元,城乡特困供养生活护理费825.9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262.62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775.69万元,经济困难老人补助资金18.73万元。同时,2023年第一季度困难群众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将于1月份一次性发放到群众一卡通中。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困难群众“衣、食、住、行”为主线,结合“两项活动”,扎实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为734名城乡特困人员、分散特困人员发放米、面、衣物、被褥、电炒锅、电热水壶等生活物资,全县共计发放煤炭1479吨,价值312.96万元。为一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户发放2000元取暖补贴。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报告和“急难救”快速响应机制,对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时救助,实行“先救助、后补齐资料”,做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共临时救助3172户12404人,发放救助金2156.38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876万元正在发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