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 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3 号)相关要求,通过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中初筛符合 条件单位,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120家单位稳岗返还, 现予以公示(第一批)。
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永靖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公示期:2026年9月16日 — 9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永靖县社会保险中心
监督电话:0930-8880698
通 讯 地 址 :永靖县政务大厅二楼社会保险中心
邮编:731600
永靖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