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颁布大会召开

来源:临夏州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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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颁布大会。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富祯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全科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小华出席会议。副州长毛鸿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的决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0号公告。

刘富祯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两部《条例》的颁布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重大论断的具体行动,是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生动实践,对于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要广泛学习宣传,将两部《条例》纳入全州“八五”普法计划,实行《条例》“八进”活动,开展好集中学习培训和宣传宣讲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供热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全面学,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压实各方责任,州、县(市)人大、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落实,确保两部《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真正发挥作用。毛鸿博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要深刻认识两部《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入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和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全州供热用热管理服务水平。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志录,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州人大各专委、工委负责人,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分管副县(市)长,相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供热企业负责人;部分州人大代表及群众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