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甘肃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号)、《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和省、州有关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重大任务,持之以恒主攻“五化”、锚定“四区”、打造“六个永靖”,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永靖新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二、目标要求
202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4亿元、同比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60.6亿元、增长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亿元、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亿元、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93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59元、增长10%。一要扎实推进全面振兴,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五位一体”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二要突出抓好项目引擎,着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动能。坚定“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注重有效益的投资,汇聚高质量发展动能。三要聚焦推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强县富民产业体系。立足工业主导、文旅赋能发展定位,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四要统筹加快城乡融合,着力提升滨河小城能级活力。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让滨河小城更有人气、更显活力、更具潜能。五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着力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六要持续强化民生保障,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值、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合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省州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要求,2024年,我县计划整合各类涉农整合资金2336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867.3万元,省级资金3498万元。具体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76.3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100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83万元、“三西农业”建设资金164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21万元、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68万元。
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任务,我县计划实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23365.3万元,按项目建设类别分,包括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1个、16666万元(占比71.3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6499.3万元(占比27.82%),其他方面1个、200万元(占比0.86%)。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包括:永靖县有机黄芪产业带建设项目800万元、永靖县百合高效丰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100万元、永靖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科技示范园(两合区)改造提升项目1438万元、永靖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科技示范园(下塬区)改造提升项目170万元、永靖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科技示范园(马铃薯扩繁)能力提升项目367万元、永靖县马铃薯原种繁育补贴项目82万元、永靖县旱作农业综合丰产技术推广项目390万元、永靖县百合产业土壤熏蒸消毒项目660万元、永靖县岘塬镇姬川村村集体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567万元、永靖县太极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续建项目1000万元、永靖县岘塬镇设施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925万元、永靖县刘家峡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2488万元、永靖县三塬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2815万元、永靖县刘家峡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园供水工程480万元、永靖县太极镇大川村蔬菜产业供水配套工程160万元、永靖县岘塬镇设施蔬菜产业供水工程595万元、永靖县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奖补(脱贫户、监测户)1150万元、永靖县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奖补(一般户)350万元、永靖县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818万元、永靖县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111万元、永靖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2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永靖县徐顶乡中林村大地掌桥建设工程159万元、永靖县2024年危桥改造红沟桥维修加固工程100万元、永靖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70万元、永靖县坪沟乡罗山村玉米马铃薯产业路工程680万元、永靖县太极镇四沟村道路工程630万元、太极镇大川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23万元、永靖县东山盐锅峡片区饮水安全建设工程1878.3万元、永靖县西河瓦房村蔬菜产业供水改造项目135万元、刘家峡镇城北新村集体经济产业园供水工程110万元、永靖县东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级泵站改造工程170万元、永靖县三条岘乡大地坪村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一期)365万元、永靖县三条岘乡大地坪村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二期)150万元、永靖县城北新村七社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332万元、永靖县城北新村五社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301万元、永靖县城北新村九社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496万元。
其他方面项目包括:2024年劳务奖补200万元。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总投资16666万元。
1.永靖县有机黄芪产业带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西山区和刘家峡镇、三塬镇适宜种植区域发展有机黄芪1万亩,每亩按1000元补助标准补助。建立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个,基地内每亩奖补300元的有机肥物化补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2.永靖县百合高效丰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在关山、徐顶、陈井3个乡镇建立适度规模、集中连片的百合高效丰产技术集成示范2000亩,每亩补助50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3.永靖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科技示范园(两合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1438万元。主要用于:在三塬镇两合村拆除旧棚30座,建设1栋3840m²的草莓种苗扩繁连栋塑料大棚、1栋7008m²的百合种苗扩繁连栋塑料大棚、数控室及综合用房273.03m²,改造草莓棚1010m²,并进行场地平整,配套仪器设备、场区道路、集雨池、护坡及室外水、电等附属工程。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4.永靖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科技示范园(下塬区)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主要用于:在下塬村改造草莓种苗扩繁连栋大棚 3200m²、草莓种苗生产温室 6 座,硬化场区道路、水电线路改造等;同时配购草莓种苗扩繁设备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5.永靖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科技示范园(马铃薯扩繁)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367万元。主要用于:在三塬镇两合村改造提升马铃薯种薯生产日光温室14座,其中马铃薯扩繁水雾培温室5座,马铃薯扩繁基质培温室9座,配套室外工程。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由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公司负责管理和运营。通过改造提升生产设施,提升全县马铃薯产业种苗(薯)质量,农户通过吸纳务工、技术培训等方式参与生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6.永靖县马铃薯原种繁育补贴项目总投资82万元。主要用于:在三塬、杨塔、坪沟等乡镇建立马铃薯原种扩繁基地1206亩,其中坪沟乡坪沟村金丰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原种扩繁基地506亩,杨塔乡徐湾村万佛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合作社建立原种扩繁基地500亩,三塬镇两合村合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原种扩繁基地200亩,每亩补助68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7.永靖县旱作农业综合丰产技术推广项目总投资390万元。主要用于:在东西山旱作区示范推广全膜覆盖双垄沟播技术18万亩以上,补助地膜325吨。每亩补助地膜6公斤。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8.永靖县百合产业土壤熏蒸消毒项目总投资660万元。主要用于:对关山、徐顶、陈井、三条岘四个乡镇3000亩百合种植基地进行土壤熏蒸消毒,其中陈井镇1000亩、徐顶乡900亩、关山乡1000亩,三条岘100亩,每亩按2200元标准补助消毒费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9.永靖县岘塬镇姬川村村集体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567万元。主要用于:在岘塬镇姬川村太阳岛面坡种植经济林约260亩,内容包括土壤改良、苗木购置及栽植苹果、柿子、桃、樱桃等经济林、田间道路、水源工程、灌溉管网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党建+”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0.永靖县太极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续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在太极镇中庄村续建钢架大棚36座,占地104.45亩,室内配套电气、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设备,室外配套供配电、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1.永靖县岘塬镇设施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925万元。主要用于:在岘塬镇岘塬村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116座,占地面积335亩,室内配套电气、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设备,室外配套供配电、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2.永靖县刘家峡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488万元。主要用于:在刘家峡镇红柳村新建跨度12m钢架大棚75座,占地面积257亩,配建供配电、灌溉、田间道路、排水等工程。项目分两年实施,其中一期56座、占地206亩;二期19座、占地51亩。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3.永靖县三塬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815万元。主要用于:在三塬镇刘家塬村建设钢架大棚92座,占地面积380亩,土地平整,并配套室外供配电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项目分两年实施,其中一期49座、占地221.3亩;二期43座、占地158.7亩。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相关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合作社运营,投资产生的收益除运营成本外归相关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收入按《永靖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4.永靖县刘家峡镇村集体经济产业园供水工程总投资48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3000m³蓄水池1座及其附属设施,新建输水管1450m及其附属设施,改造泵房1座,新建设备房1座。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红岘子水管和刘家峡镇红柳村村集体共同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马红峡
15.永靖县太极镇大川村蔬菜产业供水配套工程总投资16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灌溉干渠800m,改建支渠490m,新建箱涵2座、消力池7座。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永靖县太极镇大川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马红峡
16.永靖县岘塬镇设施蔬菜产业供水工程总投资595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管道1420m,其中DN600钢管200m,DN400钢管100m,DN400PE管920m,DN200PE管200m,新建镇墩8座,4000m³调蓄水池1座,新建阀井3座、设备房1座,改造泵房1座,安装机泵4台套及电气设备。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岘塬水管所和岘塬村集体共同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马红峡
17.永靖县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奖补(脱贫户、监测户)总投资115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户:牛存栏2头及以上的,当年新增犊牛按一母牛一胎奖补1000元;对能繁母羊存栏10只以上并新增羔羊15只以上的,每户奖补2000元。
脱贫户:牛存栏3头及以上的,当年新增犊牛按一母牛一胎奖补1000元;对能繁母羊存栏15只以上并新增羔羊20只以上的,每户奖补1000元。上述奖补对于牛羊混饲或养殖肉羊的奖补同等价值的湖羊、萨福克、杜泊等良种肉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8.永靖县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奖补(一般户)总投资350万元。主要用于:牛存栏3头及以上的,当年新增犊牛按一母牛一牛犊奖补1000元;对能繁母羊存栏15只以上并新增羔羊20只以上的,每户奖补1000元。上述奖补对于牛羊混饲或养殖肉羊的奖补同等价值的湖羊、萨福克、杜泊等良种肉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9.永靖县牛羊养殖提质增效工程总投资818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对西山区乡镇养殖示范村有一定养殖规模的养殖户圈舍进行标准化建设,按照建新拆旧的原则,新建圈舍80平方米以上的,每座圈舍补助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20.永靖县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11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县开展牛羊良种繁育,按照牛细管冻配100元/胎、羊人工授精50元/胎、羊胚胎移植600元/胎的标准进行补助,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县冻配改良肉牛10000头、人工授精羊1000只,胚胎移植羊100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21.永靖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扶持全县农户发展百姓菜园(辣椒、茄子、甘蓝每户共50株,或发展20㎡以上小拱棚每户补助300元),扶持全县的监测户和脱贫户发展矮砧密植苹果(三年以上树苗,每棵补助50元);养殖业扶持全县17个乡镇的监测户和脱贫户奖补芦花鸡、金银花鸡(60日龄、每户养殖30只以上,30元/只)等庭院经济。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499.3万元。
1.永靖县徐顶乡中林村大地掌桥建设工程总投资15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大地掌桥1座,桥梁长38.02米、宽6米。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李昌赟
2.永靖县2024年危桥改造红沟桥维修加固工程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改造红沟桥1座30米。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县公路养护站所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李昌赟
3.永靖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总投资170万元。主要用于:对9条村道安装安全生命防护栏9.392公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李昌赟
4.永靖县坪沟乡罗山村玉米马铃薯产业路工程总投资680万元。主要用于:铺砂拓宽坪沟乡罗山村玉米马铃薯产业路15.77公里。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李昌赟
5.永靖县太极镇四沟村道路工程总投资63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路线全长3.374公里,共有1条主线和5条支线组成,配套建设污水管道3.592公里。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李昌赟
6.太极镇大川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SBS沥青道路1258m,新建公共卫生间1座,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污水等基础设施。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李世云
7.永靖县东山盐锅峡片区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总投资1878.3万元。主要用于:更换浮船泵站机泵2台套,新建输水管道DN711涂塑钢管(δ=10mm)3.426km,其中明管0.343km,顶管0.925km,埋管2.158km,新增6座空气阀井、2座放空阀井、1台变压器等附属建筑物。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马红峡
8.永靖县西河瓦房村蔬菜产业供水改造项目总投资135万元。主要用于:改建干渠1335m,改建支渠250m,新建消力池1座、分水口16座、农桥2座,高压线改移150m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西河镇瓦房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马红峡
9.刘家峡镇城北新村集体经济产业园供水工程总投资110万元。主要用于:在刘家峡镇城北新村提升土地灌溉360亩,其中土地平整80亩;道路铺砂砾石500m、宽5m;干管DN280PE管1根600m,支管4500m,为DN5OPE管,支管间距50m;场内排水渠600m,为40*40cm现浇C20砼矩形排水渠;场内排水管100m,为DN400PE管;DN400涵管2座;进地盖板11座,盖板长4m,宽3m,为预制C25钢筋砼,厚15cm。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学文
10.永靖县东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级泵站改造工程总投资17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建设内容:拆除重建四级泵站加压泵房1座,更换机泵2台套;重建值班室、仓库等管理房1座,面积38.5m2;加固200m³蓄水池1座;拆除重建泵站厂区硬化、围墙、排水沟、大门等。更换四级泵站输水干管1条长度1.76km,其中φ273×7mm无缝钢管长1.00km,DN250PE管1.60MPa长0.30km,DN250PE管1.00MPa长0.46km,各类闸阀井7座。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东山区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所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马红峡
11.永靖县三条岘乡大地坪村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总投资36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挖土方17800m3;挡土墙1750m3;路面硬化4200m2,给水管网1500m,排水管网1480m,检查井24座,路灯安装24盏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李世云
12.永靖县三条岘乡大地坪村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二期)总投资15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挖土方31800m3;路面硬化1200m2,给水管网680m,给水管网改移224m,排水管网420m,检查井10座,路灯安装6盏等。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李世云
13.永靖县城北新村七社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332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道路长度为589.535m,配套照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李世云
14.永靖县城北新村五社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301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道路长度为 547.52m,配套照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李世云
15.永靖县城北新村九社生态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496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道路长度为 988.017m,配套照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李世云
(三)其他方面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1.2024年劳务奖补总投资200万元。主要用于:对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实现跨省稳定就业的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600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赵正东
五、责任分工
1.县财政局:根据省、州财政下达的涉农资金安排计划额度,综合各涉农部门资金情况后,将计划额度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根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审核用款计划,对资金用途、支付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核,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2.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涉农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永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在计划额度范围内,研究资金整合工作,确定资金主要用途和具体建设任务,协同县财政局编制完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报省、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财政部门备案;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组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实施项目,并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支出达到全省序时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牵头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项目竣工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价。
3.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和行业主管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涉及不按规定下放权限影响政策落实,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影响资金拨付下达,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影响资金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不力、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和损失浪费,未按职责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等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县审计局:负责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审计检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5.项目主管部门: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项目建设相关职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开展竣工自验工作。
6.有关乡镇:配合做好项目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具体项目实施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形成整体合力。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审核把关、跟踪监管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要深入村社和施工一线,靠前指挥,蹲点指导,帮助项目村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和监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和报账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列出工作清单,靠实工作责任,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倒逼机制,挂图作战,全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规范运行。项目资金实行预付制和报账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局统一将整合资金指标下达给项目主管单位,报账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申报,并填报永靖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预拨)报账审批表,经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监督本单位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县审计局、财政局要加大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
(三)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立项和选择,依据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项目计划和资金整合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推进的原则,从项目库中选取成熟的项目,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项目主管单位严格按照项目“五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抓好项目监管、验收和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各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实施动态。县审计局、财政局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项目主管单位承担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合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对虚报、冒领、克扣、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1.永靖县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xlsx
永靖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