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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财政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财政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县会计局、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核中心。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人社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人社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财政局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财政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财政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财政局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财政局发文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3.县财政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syongjing.gov.cn/)公开政府信息。

2.县档案局查阅。

3.政(党)务公开栏公开。县财政局在单位门口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党务信息。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财政局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务信息:

1.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

2.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县财政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4.与县财政局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布或者县财政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等;

5.县财政局工作报告、重要工作动态信息;

6.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信息;

7.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8.本机关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财政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永靖县财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永靖县财政局负责受理公众向县财政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受理机构:永靖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古城新区春明路10号(财政综合楼4楼409室)

联系电话:0930—8832688

传真电话:0930—8832688

邮箱:gsyjczj688@126.com

邮编: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财政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申请渠道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永靖县财政局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依照《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4)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5)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6)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7)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8)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9)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获取方式

(1)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2)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8.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征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9.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新区春明路10号(财政综合楼4楼409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88

部门简介
永靖县川南小学部门预算公开(二零二三年度)

永靖县川南小学部门预算公开

(二零二三年度)

2023年0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3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永靖县川南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

二、机构设置

我校是县直属完全小学。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867.1263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5.193643万元,增长20.1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六年级学生不再并入黄河中学导致学生数增加,相应经费增加;学校成立食堂相应收支增加;工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等。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126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867.126361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5.193643万元,增长20.1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六年级学生不再并入黄河中学导致学生数增加,相应经费增加;学校成立食堂相应收支增加;工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等。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9476 万元

2.教育支出676.5514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57875 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39.550704 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58.256856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126361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830.621361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2.97 万元,增长17.3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等。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36.505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22.214万元,增长155.4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学校食堂厨师工资项目;课后服务补助项目。

1.运转类项目2个,主要是:学校教研经费和学校食堂厨师工资。

2.特定类项目6 个,主要是营养餐经费,家庭贫困生补助,班主任津贴,课后服务补助,学校绩效补助工资。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教职工培训费2.94045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培训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机关运行经费46.21447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27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26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575.675641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350平方米,价值 13.798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 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8 个,主要是:学校教研经费;学校食堂厨师工资;公用经费;营养餐经费;家庭贫困生补助;班主任津贴;课后服务补助;学校绩效补助工资。其中:组织自评项目 8个,涉及 111.6522 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2.88 %。

七、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 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 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 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上年结转:指部门和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 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和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永靖县刘家峡川南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版).pdf
                 永靖县刘家峡川南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PDF版).pdf
                 永靖县川南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永靖县刘家峡川南小学

2023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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