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财农发〔2025〕70号
永靖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永靖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永靖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下达至你单位。
接文后,请按照《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永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政发〔2021〕107号)、《永靖县财政局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靖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财办发〔2024〕154号)及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同时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将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资料按规定程序报送县财政局。
附件:永靖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xlsx
永靖县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