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9日我局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8835148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1月29日起(7个工作日)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
1 | 永环评字〔2023〕1号 | 2023年1月29日 | 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 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西河镇白川村 | 永靖县水务水电局水利建设管理站 |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附件1.关于对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pdf
2.关于永靖县坪沟乡坪沟村岘子种养产业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