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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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5-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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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5-31

建设地点:

永靖县西河镇陈家湾村

建设单位:

永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编制单位:

甘肃蓝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永靖县西河镇陈家湾村,占地面积约3571.83平方米,主要建设泡沫箱加工车间1座,锅炉房和管理用房各1间。布置农产品泡沫箱生产线1条、网套生产线1条、冰瓶生产线1条,并购置发泡机、自动成型机、网套设备、制冰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进行场地清理平整、运输等施工活动时排放的废气。

由于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且使用数量不多,通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排放量后对空气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2)土石方开挖、桩基打桩、建筑材料和设备运输等产生的二次扬尘.

通过湿润喷洒、封闭运输、进出厂区的车辆减少怠速时间等措施等方式可减轻其影响。

(3)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4)按照《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临夏州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将“6个百分百”标准纳入日常动态监管范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

①施工区域100%围挡:建设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

②裸露黄土100%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③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④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⑤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新建项目工地必须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⑥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5)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施工计划,缩短工期,采取集中力量逐项施工方法,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6)风力大于4级时应停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外逸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如厕可依托周边企业现有旱厕,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可泼洒降尘综合利用。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证项目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不受较大的影响,施工单位务必规范施工行为,建议采纳如下污染防范措施:

(1)限制运输车辆车速,通过居民区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夜间运输,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以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集中使用或者几台声功率相同的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的噪声声级;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禁止施工。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滴落的混凝土块和破碎的砖头等,不得随意倾倒,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2)建材及设备的包装材料可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送至周边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有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VOCs

①泡沫箱发泡、成型废气(G1、G2)

在发泡、成型工段废气溢散部位上方设置负压集气罩(其中5台成型机上方采用整体封闭形式,并进行负压设计,进行统一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②网套塑化挤出废气(G5)、冰瓶加热吹塑废气(G6)

环评要求泡沫箱发泡成型工序、网套塑化挤出工序、冰瓶加热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同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取9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取80%。

(2)生物质锅炉烟气(G3)

建设单位拟采用“陶瓷旋风除尘+旋流式水膜除器”处理锅炉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颗粒物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发泡型聚苯乙烯颗粒(粒径0.8mm-1.2mm)和聚乙烯颗粒(粒径2mm-3mm)均为袋装,原料粒径较大,在上料过程中几乎不产生粉尘,本次环评不再核算EPS颗粒和PE颗粒上料过程的粉尘。

①滑石粉上料粉尘(G4)

环评要求滑石粉上料仓采用密闭真空吸料斗,滑石粉破袋后将袋口完全投入至真空吸料斗进口内,并缓慢倒入料斗内。

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W1)

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定期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永靖县盐锅峡镇污水处理厂。

②生活污水(W2)

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有吸污车拉运至永靖县盐锅峡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次评价要求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型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对噪声源较大的生产设备进行加设减振基础和减振垫处理;

(2)从设备布局及围护结构方面:应合理安排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利用墙壁隔声,车间墙壁可加装高效吸声材料;

(3)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严格安排合理的作业时间,并适当安排人员进行轮岗操作,尽量减小噪声对工作人员及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项目风机处于厂房外,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厂房内西侧办公室内办公人员的影响,环评建议各风机采用减震基础和隔音罩。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不合格品(S1、S4)

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处理。

(2)锅炉灰渣(S2)

锅炉炉渣用于周边村民农家肥使用。

(3)废离子树脂(S3)

交由软化树脂回收企业回收再利用。

(4)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S5、S6)

废润滑油和废冷冻机油分别储存在密闭不锈钢桶内,废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密闭塑料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液压油(S7)

废液压油储存于密闭不锈钢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废UV灯管、废活性炭(S8、S9)

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分别储存于密闭塑料桶内,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7)收集粉尘(S10)

旋风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和水膜除尘器底部收集污泥可作为肥料综合利用。

(8)生活垃圾(S11)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危废暂存间建设要求:

项目在生产车间西南角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8平方米,根据现场踏勘,厂房地面为水泥光滑地面,环评要求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需铺设一层2mm厚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10-10cm/s,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建立检查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做到防渗、防腐、防泄漏,同时危险废物在转运、处理等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规范进行,废机油储存容器与其他危险废物分区存放,防止废机油泄漏污染其他危险废物容器。

②危险废物转移要求:

若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采取异地安全处置,须用含内膜塑料编织袋袋装转移,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转移过程应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防治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①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③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④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⑤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的安全防护:

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按GB 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危险废物转移应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运输必须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运输车辆及容器必须贴有国家标准所要求的分类标识,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一旦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和企业本部报告,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企业也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采取措施以减少可能对土壤或水体带来的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和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及排污管道的定期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危废暂存间要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从源头上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之中。

(2)分区防控措施

根据本项目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相关要求,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及防渗要求:将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防渗等级分为一般污染区和重点污染区。本项目防渗区及防渗等级及防渗措施具体见下表:

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

分区

场内分区

防渗措施

非污染区

办公楼

一般地面硬化

污染区

一般防渗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存放区域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或参照GB 16889 执行)

重点防渗

危废暂存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

综上,本项目完善项目区防渗防漏措施下,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项目运营过程对其附近区域地下水和土壤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危废暂存间内储存的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液压油和丁烷储罐。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仅进行简单分析。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它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厂区进行危险区划分。

(2)加强用火管理

丁烷气体储罐使用后应及时关紧阀门,必要时应粘贴醒目标识,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并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必要时,可在车间、仓库外安全地点设专门吸烟室。

(3)废气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确保不发生事故排放,或使影响最小;

②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废气处理实行全过程跟踪控制;

③本项目应设有备用电源和备用处理设备,以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障废气全部抽入净化系统进行处理以达标排放;

④废气处理设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

⑤为确保处理效率,在厂房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4)环境管理措施

企业应配备专人负责维修和管理,确保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液压油正确规范收集、贮存,并负责危废暂存间内防渗措施和储存容器的巡查,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救援设施,提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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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8835148(传真)

邮箱: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邮编:

731600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