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星火铸造有限公司9000t/a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8835148(传真)
邮箱:yongjinghuanbao25@1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731600
永靖县星火铸造有限公司9000t/a铸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永靖县星火铸造有限公司9000t/a铸件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3-9 |
建设地点: | 永靖县盐锅峡镇抚河村 | ||
建设单位: | 永靖县星火铸造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兰州兴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和产能优化,将原水玻璃砂工艺铸件年产量从600吨提升至3000吨,新增树脂砂工艺生产线,年产量6000吨,建成后合计年产铸件9000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废钢库、碾砂车间、办公用房、库房等,均利用现有工程。项目占地面积5516.7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设备的安装均在厂房内进行,不进行大规模的土建工程,施工时间较短。厂区道路宜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厂区内车辆限制车速行驶,加强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对运输物料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严密苫盖,避免沿途撒落。 2、废水 施工期不进行大规模的土建工程,只需将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等即可投入使用,施工时间较短,不产生施工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泼洒降尘。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项目施工建设期的影响短期的,在施工期结束后消失,为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使运输车辆远离附近的环境保护目标; (3)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降低车辆行驶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速度。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拉运至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废金属、废塑料等废弃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废弃建材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熔炼、造型/浇注、清砂、落砂、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污染物种类较少,但产污环节相对较多,该项目采用分区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中频炉熔炼废气、水玻璃砂生产线造型/浇注废气和清砂粉尘以及树脂砂生产线造型/浇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集中处理后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树脂砂生产线投料混砂废气和落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水玻璃砂生产线和树脂砂生产线产生的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收集后进入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从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树脂砂生产线砂回收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水玻璃砂生产线和树脂砂生产线清理抛丸粉尘经收集后进入5#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中频炉、砂处理与砂再生处理工艺环节需要用水冷却设备,项目使用冷却循环水系统,管道间接冷却,项目在厂内设2座350m3的循环水池,冷却水进入循环水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中频炉、碾砂机、抛丸机、行车、再生砂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维修保养并加强管理等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根据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炉衬、不合格产品、废砂、废钢丸及打磨废渣、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等。炉渣、废钢丸及打磨废渣、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和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出售永靖县鑫全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废炉衬和废砂集中收集后委托广河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返回熔炼炉熔炼。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7t/a,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村镇统一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内贮存着废活性炭,各类危险废物盛装在包装袋或包装容器内,包装袋或包装容器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满足防渗、防漏要求。同时,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正常状况下,污染源从源头上可以得到控制,不存在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为危险物质废活性炭以及工业酒精中含有的部分甲醇。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做好防渗措施和泄漏措施,设置标识标牌,定期监控及应急监测,配备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必要的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 2)厂区内设置移动式灭火器,火灾初期使用灭火器控制和扑灭火源。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素质,增加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 4)项目建设应保证建造质量,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严格安全生产制度,严格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水平,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5)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章。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严格按规范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条件; 6)要配备齐全的消防及防毒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器、砂袋等应急物质,定期培训,使职工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泄漏应急措施有基本了解;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电话: | 0930-8835148(传真) |
邮箱: | yongjinghuanbao25@163.com | 邮编: | 731600 |
通讯地址: |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