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清华同志挂职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02 发布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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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4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清华同志挂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为1年(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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