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唐仲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7-13
字号:
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唐仲元同志任陈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陈井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唐忠荣同志任小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盐锅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刘庆宏同志任盐锅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魁淑瑾同志任盐锅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得辉同志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金廷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国辉同志不再担任县农村集体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