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3〕19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他光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3〕5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他光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地病办主任职务;
李志泉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不再担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王录生同志任县政府专职督学(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陈作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州运管局永靖县分局局长职务;
邓志鹏同志兼任县黄洮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玉明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新寺司法所所长职务;
罗明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州运管局永靖县分局副局长职务;
苗国宁同志任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州运管局永靖县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国荣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小云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尚旭同志任黄河中学副校长;
田永才同志不再担任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海刚同志不再担任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孔华兰同志不再担任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魁文同志不再担任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职务;
党仁辉同志不再担任县地病办副主任职务;
孔维颖同志不再担任陈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姬良挺同志不再担任永靖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富国同志不再担任永靖六中校长职务;
焦世俊同志不再担任永靖二中副校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