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孔令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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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人发〔2023〕13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孔令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孔令霞等同志试用期已满,根据县委任字〔2023〕3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孔令霞同志任县华夏龙迹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张宏武同志任县司法局岘塬司法所所长;

马和胜同志任县司法局关山司法所所长;

党广东同志任关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赵慧文同志任坪沟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唐仲元同志任陈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唐忠荣同志任小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志红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世胜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党红梅同志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培训科副科长;

崔晓芳同志任太极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邓海生同志任三塬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晓瑾同志任西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党存娟同志任小岭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庆宏同志任盐锅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职副主任;

魁淑瑾同志任盐锅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实行试用期之日算起。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