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曲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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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人发〔202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8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曲磊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统计科科长职务;

王有生同志任县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红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发红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甘荣凤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永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光吉同志任县畜牧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陈功哲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不再担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孔华兰同志任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宏来同志任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陈永琳同志任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玉萍同志任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徐顶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朱方德同志任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三条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金能武同志任甘肃远通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县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永辉同志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科级);

王国林同志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副科级);

崇显胜同志不再担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孔祥红同志不再担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党卫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王可昌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杨塔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小文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姚霜杰同志不再担任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服务部主任职务;

陈万吉同志不再担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有关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章程和规定办理。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