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2〕8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曲磊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统计科科长职务;
王有生同志任县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红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发红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甘荣凤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永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光吉同志任县畜牧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陈功哲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不再担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孔华兰同志任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宏来同志任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陈永琳同志任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玉萍同志任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徐顶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朱方德同志任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三条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金能武同志任甘肃远通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县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永辉同志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科级);
王国林同志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副科级);
崇显胜同志不再担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孔祥红同志不再担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党卫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王可昌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杨塔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小文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姚霜杰同志不再担任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服务部主任职务;
陈万吉同志不再担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有关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章程和规定办理。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