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3〕20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3〕5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赵军同志任永靖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移民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党连波同志任红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刘家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思恒同志任王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太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学青同志任杨塔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有梅同志任王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崇祥俊同志任川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红燕同志任三条岘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冯文宽同志任陈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俊霞同志任西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峻岭同志任太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川城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乔林首同志任川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玉杰同志任坪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他维圆同志任徐顶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婷婷同志任关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正红同志任陈井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圆圆同志任徐顶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金文同志任杨塔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晓芬同志任红泉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晓倩同志任小岭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常录同志任川城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海燕同志任刘家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世霞同志任徐顶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明龙同志任关山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志花同志任关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文菊同志任陈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辛永昌同志任新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党万仕同志任坪沟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孔瑞瑞同志任盐锅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光霞同志任红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唐忠萍同志任王台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如雄同志任新寺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赵文武同志任关山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雪同志任太极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令玲同志任红泉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丹同志任王台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亮同志任新寺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姬发龙同志任川城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缐尕萍同志任坪沟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军同志任关山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志鹏同志任县黄洮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张富强同志任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胥润强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胜龙同志不再担任太极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