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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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人发〔2023〕20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3〕5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赵军同志任永靖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移民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党连波同志任红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刘家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思恒同志任王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太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学青同志任杨塔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有梅同志任王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崇祥俊同志任川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红燕同志任三条岘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冯文宽同志任陈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俊霞同志任西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峻岭同志任太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川城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乔林首同志任川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玉杰同志任坪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他维圆同志任徐顶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婷婷同志任关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正红同志任陈井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圆圆同志任徐顶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金文同志任杨塔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晓芬同志任红泉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晓倩同志任小岭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常录同志任川城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海燕同志任刘家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世霞同志任徐顶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明龙同志任关山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志花同志任关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文菊同志任陈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辛永昌同志任新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党万仕同志任坪沟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孔瑞瑞同志任盐锅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光霞同志任红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唐忠萍同志任王台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如雄同志任新寺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赵文武同志任关山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雪同志任太极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令玲同志任红泉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丹同志任王台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亮同志任新寺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姬发龙同志任川城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缐尕萍同志任坪沟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军同志任关山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志鹏同志任县黄洮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张富强同志任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胥润强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胜龙同志不再担任太极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