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陈作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07
字号:
收藏

永政人发〔2024〕4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作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4〕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陈作杰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崔金鹏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强庶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培红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杨塔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春龙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崇雯同志不再担任县培训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

邓文维同志不再担任永靖三中校长职务;

唐仲林同志不再担任永靖四中校长职务;

他光红同志不再担任永靖九中校长职务;

辛俊杰同志不再担任永靖三中副校长职务;

李明虎同志不再担任永靖五中副校长职务;

何克佐同志不再担任永靖九中副校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