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4〕5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明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4〕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罗明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赠来同志任县美食产业与电子商务发展中心副主任;
崔顺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孔根顺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孔维颢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维焘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璇同志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副主任(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王业婧同志任杨塔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小春同志任红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怀俊同志任三条岘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维杰同志任陈井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红红同志任关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范仲彤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国红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