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5〕12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肖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5〕2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肖经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孔彦鹏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刘家峡司法所所长职务;
孔英盼同志任甘肃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地质博物馆副馆长,不再担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东青同志任刘家峡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川城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郭学青同志任刘家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不再担任杨塔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党万仕同志任坪沟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不再担任坪沟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刘光有同志任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关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芝永旭同志不再担任县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安梅同志不再担任甘肃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地质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孔维萍同志不再担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营销策划科副科长职务;
刘世霞同志不再担任徐顶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玉芳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孔吉云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兰治同志不再担任县西部大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杜华亮同志不再担任刘家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孔红燕同志不再担任三条岘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陈会平同志不再担任岘塬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祁海燕同志不再担任刘家峡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永清同志不再担任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有关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章程和规定程序办理。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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