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学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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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人发〔2025〕27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学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5〕5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石学业同志任永靖中学校长;

刘亚男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杨塔司法所所长职务;

孔根顺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孔三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兼)职务;

未世章同志不再担任县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华同志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海峰同志不再担任小岭乡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李如雄同志不再担任新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窦娟同志不再担任陈井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文件PDF:永政人发[2025]27号关于石学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