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5〕27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学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5〕5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石学业同志任永靖中学校长;
刘亚男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杨塔司法所所长职务;
孔根顺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孔三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兼)职务;
未世章同志不再担任县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华同志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海峰同志不再担任小岭乡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李如雄同志不再担任新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窦娟同志不再担任陈井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