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峰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59 发布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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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2510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峰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在永各单位:

刘峰等同志试用期已满。根据县委任字〔202519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峰同志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统计科科长;

延东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

康斌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科科长;

冬冬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德安同志任甘肃远通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元霖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

肖红霞同志任县司法局三塬司法所所长;

司德智同志任县司法局岘塬司法所所长;

张财才同志任县司法局川城司法所所长;

吴小强同志任川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淑芳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宇宽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科副科长;

吉仲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副科长;

孔早云同志任县机关接待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实行试用期之日算起。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5513


(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永政人发[2025]10号关于刘峰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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