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5〕10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峰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刘峰等同志试用期已满。根据县委任字〔2025〕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峰同志任黄河三峡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统计科科长;
褚延东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
康斌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科科长;
闫冬冬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孔德安同志任甘肃远通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元霖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
肖红霞同志任县司法局三塬司法所所长;
司德智同志任县司法局岘塬司法所所长;
张财才同志任县司法局川城司法所所长;
吴小强同志任川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淑芳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孔宇宽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科副科长;
马吉仲同志任甘肃永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副科长;
孔早云同志任县机关接待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实行试用期之日算起。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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