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党存艳同志试用期已满。根据县委任字〔2026〕2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党存艳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任职时间从实行试用期之日算起。
文件PDF:永政人发〔2026〕8号关于党存艳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pdf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