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6〕21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6〕4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璇同志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主任(馆长)(试用期一年);
江明海同志任西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西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万旭同志任三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永基同志任岘塬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春刚同志任三条岘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殿玺同志任太极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如菊同志任太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业琼同志任盐锅峡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延山同志任陈井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庆德同志任关山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俊同志任新寺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嘉宁同志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可昌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孔凌华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PDF:永政人发[2026]21号关于杨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