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祖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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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人发〔2026〕20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祖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6〕4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祖云同志任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金燕燕同志任甘肃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主任(馆长)职务;

沈双林同志任岘塬镇综合执法队队长,不再担任西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芝金良同志任太极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兼);

陈克红同志任三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兼);

孙良红同志任太极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职副主任,不再担任王台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其峰同志不再担任甘肃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玲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陈功哲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豆利明同志不再担任新寺乡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李春娜同志不再担任岘塬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肖怀俊同志不再担任三条岘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PDF:永政人发[2026]20号关于王祖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永靖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