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发〔2025〕33号
永靖县人民政府
关于韩海顺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在永各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5〕7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韩海顺同志任县机关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5年12月31日
文件pdf:关于韩海顺同志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