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单位
部门预算公开
(二零二三年度)
2023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3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与草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为林业与草原发展、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林草管护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制订全县林草种苗生产计划,落实育苗任务;负责全县林草种苗的信息采集、采购、质量检测、种苗的来源检查、检验并确定种苗的质量等级,承担全县林草育苗的技术咨询指导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种苗科研成果的管理,指导、开展、服务农村林草改革发展工作;拟定种苗项目立项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参与、组织与实施上级下达的种苗项目,开展良种选育试验与科研工作;落实林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林草经营制度;负责发展林草专业协会,建立新型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全县林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以及对林农进行技术培训工作。对全县林果产业项目、亚行项目以及重大林草科技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等工作。征集、筛选、论证、申报林草科学技术奖,负责完成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书;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承担公益林森林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资金的兑现以及管理系统的建立和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建档等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病虫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预测预报、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以及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县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进行定期调查,建立资源档案,掌握管理现状并进行检测;承担全县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储备等工作;负责全县林草火情监测、信息收集、宣传培训和防扑火队伍演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为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故
“三定” 方案中没有内设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因2023年1月份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财务独立运行,故只有2023年预算数据,无法与上年数据形成对比)。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4687.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37.4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687.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4.32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696.2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766.1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5.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9.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961.91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88.02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林草中心办公楼取暖费5万元。
2.其他项目6个,共计783.02万元。主要是:遗留辞退人员生活补助1.12万元,永靖县森林防火经费15万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672万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44.9万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50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四)培训费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培训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会议费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会议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机关运行经费49.49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2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 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为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均在永靖县自然资源局,暂未做分配。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主要是:林草中心办公楼取暖费5万元,遗留辞退人员生活补助1.12万元,永靖县森林防火经费15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636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18、2020年新一轮退耕护还林还草工程)290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基建投资预算(三北、天保)3.31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7.5万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672万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44.9万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50万元。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3.71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个,涉及21.12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
七、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 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 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上年结转:指部门和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 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和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公开表(PDF版).pdf
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公开说明(PDF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