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市监发〔2021〕165号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吊销部分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工作中,发现“永靖县华城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等261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涉嫌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未进行2020年度年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有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上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拟进行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不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我局将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陈芳兰
联系电话:8885489
附件: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部分企业营业执照的公示(含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pdf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