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的监督,现依法对我县2021年“甘肃省监督执法一体化管理系统”双随机专项抽查企业名单,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监督电话:0930-8835148
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附件:1.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监督执法一体化管理平台双随机专项抽查企业名单公示.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