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编制目标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省上强科技行动战略部署,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创新、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运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制定依据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使用2025年度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的通知》(甘财科〔2025〕29号)、《永靖县贯彻落实<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具体措施》(永政办发〔2022〕61号)和《永靖县强工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县委办发〔2022〕6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七项内容:
(一)总体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创新企业进行奖补,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全县科技水平。
(二)奖补主体
在本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或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
(三)奖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作为本《实施方案》的奖补对象:
1.不断推进科技创新,2024年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2.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产学研或产品开发的企业;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的规上企业;
4.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能够在农业科技园区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5.产品产值不断提升,2024年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入规纳统的企业。
(四)奖补标准
综合考虑企业产品产值、销售收入、带动就业、科技创新情况,在科技研发方面的投入规模和占比,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科技人才,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成果和深度,成果转化效益,产品竞争优势等因素。
(五)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来源为《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5〕21号)中下达永靖县的强科技奖补资金。
(六)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阶段(6月9日—6月16日)。
2.审查落实阶段(6月17日—6月27日)。
(七)监督管理
县科技、财政部门要加强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企业申报奖补资金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未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的企业,县财政、科技部门有权追回部分或全部资金,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永靖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8日
相关文件: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科技创新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