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文件

  • +按公文种类分类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9〕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州在永各单位:

现将《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副县长
  • 何永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何永芳,女,土族,197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协管科技、劳务输转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人才中心)、教育局(职校)、卫生健康局(卫计监督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志办。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档案馆、红十字会。 协管单位:科技局、劳务办。
  • 孟帅临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县域经济、交通运输、经济贸易、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统计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联系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税务局、园林中心、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远通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县黄洮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永靖县兴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靖县蓝阳供暖服务有限公司、永靖县刘家峡畅源供水有限公司、国调队、公路段。
  • 张航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张航,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文体广电旅游工作。分管单位:商务局、供销社。联系单位: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协管单位:乡村振兴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张立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张立军,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学技术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分管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 李良贵
    副县长
    李良贵,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财政金融、税收、工业和信息化、水务、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财政局(国资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管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税务局、工商联、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建行、农行、工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甘肃银行、金城村镇银行、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省州在永企业、县属国有公司。
  • 马兆海
    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残疾人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气象局、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高国林
    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甘肃黄河三峡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依法行政、信访、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民族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单位:信访局、融媒体中心。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快来领取福利,永靖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开始啦!
长图|临夏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开始啦!
【长图】争先进位 质效兼优 向上向好 一图看懂甘肃上半年经济运行“成绩单”
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解读

一、安置人员范围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靖县户籍未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企业在职人员,名下注册营业执照或在企业任监事、董事等有股息红利收入的人员、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犯罪人员、公益性岗位已退出人员和户籍不在永靖县内的人员不得纳入安置范围。

二、公益性岗位设置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主要包括: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类岗位,基层市政公共管理类岗位,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服务类岗位,基层农业服务类岗位,基层医疗卫生类岗位,基层文化科技服务类岗位,基层法律服务类岗位,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类岗位,以及其他经认定的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执法岗位、财务工作、涉密工作、涉审批权限工作及其他必须由公职人员办理的工作,不得由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不得将具有营利性质的岗位开发作为公益性岗位。

用人单位不得将本单位临聘人员列入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不得套用本单位临聘人员名义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与用工报酬之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超出岗位补贴标准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列支。2024年永靖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1800元。

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四、公益性岗位管理方式

以“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开发管理方式,用人单位按照“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五、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到岗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以本单位名义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续签3次,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期满后,本单位决定继续聘用安置人员的,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按本单位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不再作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数据发布】2024年上半年永靖县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答

1.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在哪里查询?

《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已通过“永靖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明确了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政策保障、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咨询电话以及家长需提供的证件资料等。县城各学校也会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家长可关注查阅。

2.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条件?

小学: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应依法注册入学。

初中:2024届本县小学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3.今年我县通过网络招生的学校是哪些?

今年我县作为全省试点县,刘家峡中学(小学部)、黄河中学(小学部)、三峡中学(小学部)、川北小学、川南小学、四局小学、移民小学、刘化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将使用网络招生系统进行招生登记和录取。采取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办法进行。

4.今年我县非网络申请入学学校招生怎么安排?

除县城网络申请入学的小学,其他小学和初中招生报名都需要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登记申请入学。采用预登记申请、资料审核、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请查阅《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5.网络申请入学怎么操作?

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填报申请入学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络入学申请的,由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具体操作请查阅“永靖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永靖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甘肃政务服务网)》和《永靖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甘快办)》。

6.招生入学需准备哪些资料?

适龄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通过网络申请入学的,如果网络“通过初审并免现场审核”可不参加现场审核,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注册”即可。网络“初审通过”和其他非网络申请入学的在“现场审核”或“预登记及资格初审”时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准备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须为房屋产权部门备案的合法合同)、租房合同及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以自有产权住房申请入学的,还需提供监护人通过“甘快办”查询的“永靖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本县户籍人员无需办理居住证。

(2)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需准备原籍本人户口簿、现住地监护人居住证(或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须为房屋产权部门备案的合法合同)及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以自有产权住房申请入学的,还需提供监护人通过“甘快办”查询的“永靖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清单”。居住证需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办理条件为县外户籍人员在我县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3)优抚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儿童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除户口簿还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件。

7.县城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资料上传有什么要求?

相关材料照片按照以下要求上传,具体可查看《永靖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中的照片示例。

①户口簿:上传户口簿首页、监护人详细信息页、学生页。若儿童的户籍信息是从公安接口读取过来的,此时不需要家长再上传户口簿照片。

②房产证:上传盖章页和产权信息页。若监护人房产信息是从自然资源厅接口读取过来的,此时不需要家长再上传房产照片。

③购房合同:甲方乙方详细信息页、房产信息页、盖章有效页等。如已在房屋产权部门备案,还需上传“永靖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清单”。

④公房证明(廉租房等公有房产):全部页。

⑤租房合同:全部页。

⑥其他类型资料:全部页。

8.“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在哪里办?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仅要求申请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提供,在被学校录取正式报名注册时向学校提供。家长可携带孩子预防接种证到最近的卫生机构或接种单位申请免费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体检证明要求申请上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孩子都提供,在被学校录取正式报名注册时向学校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由监护人带孩子到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完成体检并要求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和体检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的可开学后及时提供。

9.今年我县招生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证件并依次录取。同批次的以购房或办理居住证等证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为准。用祖辈房产就读的,学生户籍必须与(外)祖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能清晰证明祖孙关系。

A类:招生范围内有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

B类: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房产。

C类:招生范围内无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片区内,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

D类:招生范围内县内无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内但不在片区内,在片区内居住。

E类:招生范围内县外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外,在片区内居住。

10.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是否可以推迟入学年龄或延缓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教育股批准备案。县外户籍适龄儿童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备案延缓入学。

11.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无收费?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零”收费。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12.今年我县招生学籍如何管理?

各学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空挂学籍或违规接收借读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规模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其他未尽事项请致电相关学校咨询。

相关文件:《永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村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