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文件

  • +按公文种类分类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副县长
  • 孟帅临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输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联系单位:国调队、消防大队、公路段、供电公司、省州在永企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兴工公司、远通公司、古典公司。 协管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
  • 张航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张航,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文体广电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商务局、供销社。 联系单位: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张立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张立军,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分管单位: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
  • 马兆海
    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民政、残疾人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高国林
    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旅投公司、城投公司。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工商联、红十字会、融媒体中心。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速看!2025年永靖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和补贴实施企业名录(第一批)

负责单位:永靖县商务局

咨询电话:0930-8837223

附:甘肃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企业名录(永靖县第一批)

永靖县人社局就业政策解读
《永靖县2025年“两后生”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永靖县户籍,到山东省、厦门市东西部协作职业和技工院校学习就读的“两后生”。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对就读山东省、厦门市东西协作院校的“两后生”在校期间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补贴1000元;对就读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的边缘易致贫户、一般户及一般户中出现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两后生”,全额代缴住宿费和教材费;对就读福建鹭岛技术学校和厦门华天涉外学院的“两后生”,全额代缴学费。

(二)补助方式。对就读“两后生”的生活补贴,按照在校就读情况,分批次发放至“两后生”本人社保卡或监护人社保卡中。

三、资金规模和来源

该项目资金总计划141.196万元,其中厦门市“两后生”学历培训项目资金29.396万元,包括东西部协作资金1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9.396万元;山东省“两后生”培训项目资金111.8万元,包括东西部协作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61.8万元。项目资金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财政下达为准。


文件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2025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奖补助对象和范围

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的永靖籍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

吸纳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奖补;吸纳10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吸纳10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给予一次性奖补6万元。

(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

1.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奖补1000元,奖补期限3个月,每人每年度总计3000元;吸纳的一般户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奖补600元,奖补期限3个月,每人每年度总计1800元。

2.对易地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灾后重建等集中安置点乡村就业工厂吸纳的劳动力进行分类奖补,其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务工奖补3000元;稳定就业满4个月开始,每月发放务工奖补1000元,每人每年度不超过1.2万元(不与其他就业奖补重复享受)。

三、资金规模和来源

该项目资金总计划279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12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59万元。具体奖补资金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财政下达为准。

四、实施步骤

(一)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申报资料

1.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填报资金预付审批表、资金报账审批表;

2.吸纳带动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劳动力奖补人员花名册;

3.工资发放凭证(以银行工资流水为准);

4.与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劳动力、一般户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二)县级核验

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县人社部门提交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核拨奖补资金。

(三)资金补助

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所在企业指定账户;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劳动力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劳动力银行“一卡通”账号。


文件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2025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奖补对象和范围

永靖县户籍,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农村劳动力。

二、奖补标准和方式

(一)交通补助

1.对跨省稳定就业的劳务奖补对象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600元。

2.对县外省内稳定就业的劳务奖补对象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300元。

(二)务工奖补及生活补助

1.对劳务奖补对象在济南市、厦门市务工的进行分类补助,务工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务工奖补3000元;务工满半年再给予务工奖补3000元,全年奖补总额不超过6000元。

2.对劳务奖补对象在济南市务工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500元。

三、奖补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该项目资金总计划6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安排25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安排100万元,用于发放跨省就业人员交通补助;从东西部协作资金计划安排300万元,用于发放县外省内就近就业人员、跨省就业人员交通补助,以及赴厦门市务工人员务工奖补和赴济南市务工人员务工奖补及生活补助。具体奖补资金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财政下达为准。

四、实施步骤

(一)补助申报

1.交通补助申报。提供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社保证明、工资花名册、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其中一项)或永靖县2025年务工人员稳就业奖补审核表,经本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复审公示后报县劳务办审定发放。

2.劳务奖补申报。在济南市务工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和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工资流水;在厦门市务工人员需提供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出具的就业登记情况证明,经乡镇、村两级审核公示后报县劳务办审定发放。

(二)县级核验

县劳务办对乡镇上报奖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定,经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纳入奖补人员范围。

(三)资金补助

对乡镇上报奖补人员,经核对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劳务办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东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农户一卡通系统向奖补人员及时发放。


文件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分不清?一文看懂→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村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