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靖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资金使用和运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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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靖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资金使用和运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一、制定依据及过程

(一)主要依据。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临夏州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使用和运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

本细则所称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是“十三五”期间建成的19座村级(含联村)光伏电站,且已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统筹负责村级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和收益资金分配使用工作。乡镇对辖区内确权村收益资金监管负主体责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为电站运维企业管理的监管主体,负责光伏发电收入结算、结转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对光伏收益资金使用全程监管。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永靖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资金使用和运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