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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副县长
  • 孟帅临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财政局(国资中心)、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输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公积金管理部、县属国有公司、国调队、消防大队、公路段、供电公司、省州在永企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远通公司、兴工公司、古典公司、驻永各金融和保险机构。 协管单位:审计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赵俊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赵俊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马兆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民政、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
  • 高国林
    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旅投公司、城投公司。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商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工商联、红十字会、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
  • 石大财
    副县长(挂职)
    石大财,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融媒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单位:文联。 协管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李淑琴
    副县长
    李淑琴,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劳务办)、教育局(职校)、县志办、供销社。 联系单位: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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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2025年度商贸企业培育支持奖补措施》政策解读

        为助力我县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县特制定了《2025年度商贸企业培育支持奖补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广大商贸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享受政策红利,现对该《措施》解读如下:

        一、 政策目标:为何要出台此奖补措施?

        本《措施》旨在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与补贴,达成三个核心目标:

       1. 激励企业“小升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限下企业转型升级为限上企业(即“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是衡量地区商贸活力的关键指标),做大经营规模。

        2.鼓励企业“稳增长”:对已入库的限上企业,根据其营业额增长情况给予奖励,支持其持续发展,为我县经济多做贡献。

        3.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建立健全激励评价机制,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亲商、重商、安商的良好发展氛围,最终推动全县商贸经济稳定向好。

        二、奖补对象: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申请奖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地域与类型:永靖县内的限上企业,以及被列为重点培育对象的限下企业。

        2.合规经营: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且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3.积极配合:能够按要求每月及时、准确地向县商务、统计、市场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报送数据资料,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三、 奖补标准:企业具体能获得多少奖励?

        《措施》设置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奖补标准,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标申请:

奖补类别具体条件奖补标准
1. “小升规”入库奖新由“限下”转为“限上”的企业• 批发业:年营业额≥2000万元 →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零售业:年营业额≥500万元 → 一次性奖励5万元
• 餐饮、住宿及其他服务业:年营业额≥200万元 → 一次性奖励3万元
2. 抽样调查补贴被列为抽样调查企业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年每户补贴3000元
3. 规模贡献奖完成“十百千万”培育目标的企业• 年营业额≥1亿元 → 一次性奖励12万元
• 年营业额≥2000万元 → 一次性奖励4万元
4. 增量激励奖限上企业零售总额实现增长• 小规模纳税人:年零售总额每增加10万元 → 补贴1000元
• 一般纳税人:年零售总额每增加20万元 → 补贴1000元
注:此项每户企业年度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重要提示

        1.2025年县级财政计划安排奖补资金总额为60万元

       2. 奖补将按《措施》中条款的次序进行,并优先考虑对企业贡献度大的企业

       3. 资金遵循“奖完为止”的原则,鼓励企业尽早达标、尽早申报。

        四、 申请流程:企业需要怎么做?

        申请流程清晰简便,主要分两步:

        1.提交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复审拨付:县商务部门根据县统计部门提供的官方年度数据,对企业进行复审并对拟奖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五、 政策亮点与温馨提示

        1.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政策不仅奖励新晋的限上企业,也补贴在库的抽样企业,同时还激励已壮大的企业继续增长,形成了完整的培育链条。

        2.强调数据质量:企业能否享受奖补,与是否按时、准确向统计和商务等部门报送数据紧密挂钩,请各企业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3.主动服务优化:县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主动开展助企纾困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政策能精准惠及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相关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度商贸企业培育支持奖补措施》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实事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现实问题,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4月1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步制定了9项具体实施方案。为确保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能够清晰、全面地了解这项重要工作,现对其进行简要解读。

一、 总体要求与核心目标

《通知》明确指出,办好2025年省列为民实事是一项庄严的政治承诺和重大的政治任务。其核心目标是不折不扣、按期保质地完成全部9件民生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为确保目标实现,县政府提出了三项硬性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乡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强化措施,加快进度:要早安排、早部署,针对不同实事类型(如政策类、工程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抓进度、保质量。

3.跟进督查,确保质效:县政府办公室将进行专项督查,并建立月度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进度),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二、 九件民生实事内容速览

本次实施的9件民生实事,涵盖了就业、养老、教育、医疗、助残、体育、劳动者关爱、公共卫生和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核心内容受益群体/规模牵头单位
1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为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发放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共3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50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县求职者县人社局
2建设村级互助幸福院在陈井镇仁和村改造提升1所村级互助幸福院。仁和村及周边老年人县民政局
3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入学资助(本科1万元、专科8千元)。2025级困难家庭大学生团县委
4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为110名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县卫生健康局
5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按每户3500元标准,对3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个性化无障碍改造。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县残联
6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在5个村(和美乡村、示范村、搬迁安置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相关村村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7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为100名新就业劳动者赠送保险和体检;建设2个配备充换电设备的“工会驿站”。快递员、外卖员、物业保安等县总工会
8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为全县初一、初二女童(2011.9.1-2013.9.1出生)接种HPV疫苗提供定额补助。适龄女童县妇联
9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在红泉镇实施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新建水池、敷设管道,提升3个村供水能力。红泉镇金塬、王塬、黄刘村村民县水务局

三、 主要特点与惠民亮点

1.覆盖范围广,聚焦重点群体:项目精准聚焦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老年人、残疾人、适龄女童、新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体现了政策的温度与精度。

2.支持力度大,真金白银投入:多项政策提供直接资金补助,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大学生入学资助、残疾人家庭改造补贴、HPV疫苗接种补助等,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3.服务更贴心,解决急难愁盼:从提供就业岗位、改善养老条件、保障饮水安全,到方便残疾人生活、关爱劳动者健康,事事关乎民生,件件呼应民需。

4.责任链条清,保障落地见效:每件实事都明确了县级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并辅以督查和月报制度,形成了完整的“部署-执行-监督-考核”闭环,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相关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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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办法》解读
《甘肃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标志着我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跨入新阶段。

《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适应新时代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需要,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编制、管理、实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有利于提高应急预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办法》着眼构建全领域、全范围、全层级的应急预案体系,围绕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目标,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流程及标准要求,共7个章节31条具体措施。总则,明确其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预案类别、管理职责和信息化建设等要求。规划与编制,对应急预案规划作出具体规定,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区分了编制主体、关键要素及编制程序。审批、发布、备案,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审核内容和审批程序,并对应急预案衔接、备案、抄送、公开等作出规定。培训、宣传、演练,规定了应急预案解读、培训、宣传等内容,并对演练制度、频次、形式等提出要求。评估与修订,细化了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需要修订的情形和修订程序进行了规范。保障措施,提出应急预案管理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及监督指导等要求。最后为附则。

《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厘清了应急预案管理职责。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管理职责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二是突出基层应急预案建设。《办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提出首创性制度措施,细化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任务要求,明确了演练的内容和频次,不断巩固拓展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成果。三是强化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办法》紧盯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新增或删减专项应急预案程序作出明确,细化了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专家论证的具体内容,增加了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可暂缓修订的情形和流程,有力破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的堵点和难点。四是探索了应急预案管理新路径。《办法》明确,按照省级统建、市县统用的原则,统筹全省应急预案数据库管理,推动实现应急预案数据共享共用。要求对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健全应急预案长效管理机制。



文件链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图速览 |《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管理办法》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村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