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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副县长
  • 肖健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肖健龙,男,保安族,1985年3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代管生态环境工作。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赵俊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赵俊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马兆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民政、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代管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代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商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工商联、红十字会、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
  • 石大财
    副县长(挂职)
    石大财,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融媒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单位:文联。 协管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李淑琴
    副县长
    李淑琴,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劳务办)、教育局(职校)、县志办、供销社。 联系单位: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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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永靖县城镇供水价格的批复》政策解读

为保障我县城镇供水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6年8月1日起,对我县城镇供水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现将主要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调整依据与目的

本次调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推行阶梯水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旨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引导节约用水、保障供水企业可持续运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核心调整内容

基本水价适当调整:根据用户类别,居民用水每立方米上涨0.45元(至1.85元),非居民用水上涨1元(至4.8元),特种用水上涨2.1元(至8元)。上述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后两者代征标准不变。

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正式实施三级阶梯计价制度。

第一阶梯(0-10立方米/月):执行基本水价1.85元/立方米,覆盖绝大多数家庭基本用水需求。

第二阶梯(10-15立方米/月):价格上浮50%,按2.8元/立方米计收。

第三阶梯(15立方米以上/月):价格上浮200%,按5.55元/立方米计收。

此举旨在引导居民合理用水,增强节水意识。

保障民生与公益需求:

优惠范围扩大: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及残疾人托养机构、宗教场所、社区公益性设施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给予特殊优惠,统一按2元/立方米的加权平均价格执行。

帮扶困难群体:对经认定的特困户、低保户、困难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等低收入家庭,将继续落实具体的价格减免或补贴政策(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明确),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强化非居民用水管理: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将继续严格执行既有的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利用价格杠杆倒逼工商业及特殊行业提升用水效率。

三、主要影响与预期效果

对普通居民家庭:月用水量10立方米以内的用户,每月水费支出增加不超过4.5元,影响有限。通过阶梯计价,用水大户将承担更高成本,促进家庭节水。

对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机构:享受专门优惠价格,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

对工商业用户:价格调整及累进加价制度将激励企业改进工艺、循环用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对社会整体:有助于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和水质提升提供资金支持,最终保障全体用户的长期用水安全与质量。

四、执行时间与咨询方式

新价格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用户如有疑问,可向永靖县发展改革局或永靖县供水公司咨询。


相关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永靖县城镇供水价格的批复 

永靖县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政策解读

永靖县 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永政办发〔2026〕2 号),系统总结 “十四五” 辉煌成就,科学擘画 “十五五” 宏伟蓝图,精准部署 2026 年开局工作,是一份立足县情、着眼长远、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纲领性文件,为全县乘势而上、追赶进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靖实践新篇章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回望 “十四五”:砥砺奋进铸辉煌,县域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四五” 时期是永靖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硕果累累的五年,全县上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综合实力、城乡面貌、民生福祉实现历史性跨越。

(一)经济实力跨越式跃升,“百亿县” 目标圆满收官

全县生产总值从 “十三五” 末 60.5 亿元增至 100.15 亿元,年均增长 7%,成功跻身临夏州第二个 “百亿县”;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等核心指标均实现稳步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31.1%,经济发展底盘更稳、活力更足、质效更优永靖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成果丰硕,累计签约项目 77 个、金额 253.63 亿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永靖县人民政府。

(二)“三大攻坚” 成效显著,发展根基全面夯实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累计消除返贫风险 2279 户 9896 人,风险消除率 78.21%永靖县人民政府;投入 12.6 亿元实施 206 个产业项目,建成 13 个特色产业基地,村集体经济收入村均达 24 万元,农业农村焕发蓬勃生机永靖县人民政府。

灾后重建彰显担当:举全县之力完成积石山 6.2 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投资 15.22 亿元实施 40 个重建项目,高标准建成福台新村,18339 户群众住房得到重建或加固永靖县人民政府;高效推进生态地灾搬迁,建成 11 个安置点、搬迁 1476 户,筑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永靖县人民政府。

生态保护扎实推进:坚决扛起黄河上游生态保护责任,实施库区水环境治理、国土绿化等重点工程,完成造林 26.93 万亩、治理水土流失 580 平方公里永靖县人民政府;黄河临夏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年均优良天数达 305 天,“蓝色黄河・阳光永靖” 生态底色更加鲜明永靖县人民政府。

(三)产业转型加速突破,“双轮驱动” 格局成型

文旅产业领跑升级:投资 4.43 亿元实施 63 个文旅项目,成功创建临夏世界地质公园、全省首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永靖县人民政府;“蓝色黄河・阳光永靖” 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接待游客、旅游收入实现连续 “双增长”,文旅成为县域经济核心引擎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工业经济蓄能崛起:优化 “一园三区” 布局,投资 12.21 亿元完善园区配套,新增光伏发电装机 62 万千瓦永靖县人民政府;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 企业分别增长 108%、167%、200%,工业支撑作用显著增强永靖县人民政府。

城乡融合提质增效:兰合铁路、兰永临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推进,县城建成区面积拓展至 9.4 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 57.65%永靖县人民政府;成功创建全省首批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宜居水平大幅提升永靖县人民政府。

(四)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幸福底色更加厚重

累计投入民生资金 128.06 亿元,年均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1%永靖县人民政府。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投资 5.11 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 158 所,新增优质学位 7700 个永靖县人民政府;医疗体系不断健全,县中医院、妇保院建成运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 97.9%永靖县人民政府;就业、社保、养老等保障全面加强,成功创建全省首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永靖县人民政府。

二、擘画 “十五五”:锚定目标明方向,高质量发展启新程

“十五五” 时期是永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报告立足国家战略叠加、区域协同发展、自身基础夯实三大机遇,直面产业能级不高、基础设施短板、财政收支紧平衡等挑战,明确 “主攻五化、打造四区、建设六个永靖” 总体思路,确立GDP 年均增长 6% 以上、总量突破 134 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 6%、8% 的核心目标永靖县人民政府。

(一)核心发展思路:紧扣战略布局,彰显永靖特色

主动融入全省 “五强” 行动、“七地一屏一通道” 和全州 “五个地” 建设永靖县人民政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城乡融合、民生改善、安全稳定六大重点,推动经济质效双升、人民共同富裕、生态持续向好、治理能力现代化永靖县人民政府。

(二)七大重点任务:聚焦关键领域,实现突破跃升

乡村全面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培育壮大 “牛羊渔菜果薯药百合” 八大特色产业,打造国家级农业园区和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基地永靖县人民政府。

产业能级跃升:坚持 “工业主导、文旅赋能” 双轮驱动,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工业集群,打造国内知名黄河主题旅游目的地,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永靖县人民政府。

新质生产力培育:推进兰州工商学院永靖分校、兰资环大学产教融合示范园建设永靖县人民政府,发展康养、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打造西部康养基地永靖县人民政府。

基础设施完善:加快永积高速、永红高速等交通项目,实施城乡水网、电网、天然气改造,构建外通内联、安全集约的基础设施网络永靖县人民政府。

城乡融合发展:深化黄河流域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优化 “沿黄引领、一主两副多点” 布局,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永靖县人民政府。

生态保护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实施黄河干支流系统修复、国土绿化工程,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永靖县人民政府。

民生福祉增进: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健全养老托育、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主动创安创稳,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永靖县人民政府。

三、攻坚 2026 年:开局起步谋新篇,实干笃行抓落实

2026 年是 “十五五” 开局之年,报告明确 **GDP 增长 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5%、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 6%、7.8%** 等年度目标永靖县人民政府,聚焦六大重点工作,以 “开局即冲刺、起步即攻坚” 的姿态,确保 “十五五” 开好局、起好步。

(一)产业升级:延链补链强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文旅首位提质:擦亮炳灵寺石窟、刘家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五张 “金字招牌”永靖县人民政府,推进黄河文化博物馆、太极岛文旅小镇等项目,发展低空滑翔、冰雪运动、研学旅游新业态,放大文旅消费效应永靖县人民政府。

工业转型增效:盘活园区闲置土地,推动华太圣阳新能源、古典鑫信矿业投产,加快关山国能光伏等项目建设永靖县人民政府;培育规上企业 5 家、高新技术企业 2 家、“专精特新” 企业 2 家永靖县人民政府。

新质引擎突破:搭建数字服务平台,开发数据标注、在线客服岗位永靖县人民政府;新建 5G 基站 150 座,推进智算中心、低空飞行营地项目,培育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新增长点永靖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扩大投资强支撑,赋能县域经济发展

科学谋划储备:聚焦生态、产业、民生领域,谋划储备 430 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超 300 亿元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提高项目成熟度永靖县人民政府。

高效推进实施:实施 500 万元以上项目 114 项、总投资 126 亿元永靖县人民政府,全力服务兰合铁路、兰永临高速等重大工程,动工建设兰合铁路刘家峡站站前广场、新城地下管网改造等项目永靖县人民政府。

精准招商引智:发扬 “四千” 精神,开展 “引大引强引头部” 行动,力争签约项目 30 个、金额 65 亿元,到位资金 22 亿元以上永靖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破解企业融资、用工、用地难题永靖县人民政府。

(三)和美乡村:巩固振兴促增收,建设宜居宜业家园

防返贫守底线:健全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强化灾后搬迁群众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永靖县人民政府。

现代农业提效:投资 3.2 亿元实施 56 个乡村振兴项目永靖县人民政府,建成冷水鱼精深加工产业园,推进三文鱼、百合等农产品外贸突破永靖县人民政府。

乡村建设升级:新改建乡村道路 37.5 公里,实施污水管网、抗震房改造永靖县人民政府;整治人居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永靖县人民政府。

(四)城乡融合:完善功能促均衡,打造宜居幸福城市

城市更新提速: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新建恐龙路、锦山路等市政道路永靖县人民政府;精细化管理城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永靖县人民政府。

要素循环畅通:完善城乡规划,推动市政设施向周边延伸永靖县人民政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永靖县人民政府。

消费活力激发:打造 “一刻钟” 便民生活圈,做旺传统商圈,培育直播电商、新能源汽车消费新热点永靖县人民政府,新增限上商贸企业 6 家永靖县人民政府。

(五)生态保护:绿色转型固根基,守护黄河生态底色

系统治理修复:完成湟水河防洪治理,推进刘盐八库区水环境修复、三北防护林工程永靖县人民政府,新增造林 2.89 万亩、治理水土流失 30 平方公里永靖县人民政府。

污染防治深化: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控,巩固入河排口整治成效永靖县人民政府;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 85% 以上永靖县人民政府。

绿色发展转型:落实 “四水四定”,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永靖县人民政府;发展循环农业,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动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永靖县人民政府。

(六)民生保障:办好实事暖民心,增进群众幸福福祉

教育优质发展:推进永靖中学强县中、大成中学附属幼儿园项目永靖县人民政府,保障兰州工商学院永靖分校秋季招生永靖县人民政府,力争高考本科上线率达 80%永靖县人民政府。

医疗服务优化:建成刘家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医养康养产业园项目永靖县人民政府;深化医共体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水平,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永靖县人民政府。

民生底线兜牢:完成技能培训 1700 人次、输转劳务 5.2 万人永靖县人民政府;落实 “结对关爱・爱心甘肃” 工程,规范社会救助,办好县级为民实事永靖县人民政府。

安全稳定筑牢:深化平安永靖建设,排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永靖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永靖县人民政府。

四、自身建设:锤炼作风强保障,打造高效清廉政府

报告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永靖县人民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永靖县人民政府;深化 “放管服” 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永靖县人民政府;严守廉洁底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永靖县人民政府。

五、核心亮点与深远意义

战略定位精准清晰: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立足 “工业主导、文旅赋能” 双轮驱动,彰显永靖特色、契合发展实际。

目标任务务实可行:经济指标科学合理、重点项目具体明确、民生举措贴近群众,既立足当前稳增长,又着眼长远谋突破。

发展路径创新突破: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布局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康养产业永靖县人民政府,为县域经济转型注入新动能。

民生导向鲜明突出: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永靖县人民政府。

结语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永靖县 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既是 “成绩单”,更是 “动员令”。全县上下将以报告精神为指引,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力推动 “十五五” 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靖实践新篇章,让 “蓝色黄河・阳光永靖” 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相关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方案》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从源头控制高污染燃料(煤炭、焦油、重油)的使用,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甘政发〔2024〕26号)和《临夏州2025年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实际,2023年12月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划定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中的禁燃区范围、管理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形成了《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2.《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临夏州2024-202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临夏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等政策文件;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技术规范;

4.《永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

三、划定结果及执行标准

本次永靖县禁燃区划定为3个类别,具体情况见下表。

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情况一览表

管理类别

片区

范围

面积(km2

禁止燃用的燃料

Ⅲ类禁燃区(严格)

/

东至中环路折达公路滨河北路,南至太极南路春明路城镇开发边界心一路兰永一级公路,西至枣园路,北至太极中路锦山路太极北路太极中路。

3.25

①煤炭及其制品。

②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③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Ⅱ类禁燃区(较严)

川北

片区

东至川北路,南至黄河北岸线,西至黄河路,北至川北路。

0.3642

①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②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滨河北路片区

东至中环路,南至育才路滨河北路,西至黄河北岸线滨河北路,北至折达公路。

0.3467

滨河南路片区

东至S105,南至川南路黄河南路富民路,西至水景坊B区,北至滨河南路。

0.3424

Ⅱ类禁燃区面积合计

1.0533

Ⅰ类禁燃区(一般)

城北新村片区

刘家峡镇城北新村。

0.9655

①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表4-2中规定的限值)。

②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合计

5.2688

/

四、划定前后对比

本次禁燃区划定调整在范围、面积等方面较原有政策均有优化完善,具体对比情况如下表

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前后对比一览表

类别

调整前

禁燃区

调整后禁燃区

变化情况

禁燃区范围

范围为太极中路、太极北路、太极南路、太极东路、滨河北路、连心路、英贤路、多福路、多旺路、炳灵路、春明路、锦山路、心一路。

Ⅲ类禁燃区范围(严格):

东至中环路折达公路滨河北路,南至太极南路春明路城镇开发边界心一路兰永一级公路,西至枣园路,北至太极中路锦山路太极北路太极中路。

对原禁燃区范围进行了扩大。

Ⅱ类禁燃区范围(较严):

1)滨河北路片区:

东至中环路,南至育才路滨河北路,西至黄河北岸线滨河北路,北至折达公路。

2)滨河南路片区:

东至S105,南至川南路黄河南路富民路,西至水景坊B区,北至滨河南路。

3)川北片区

东至川北路,南至黄河北岸线,西至黄河路,北至川北路。

新增

Ⅰ类禁燃区范围(一般):

1)城北新村片区:

刘家峡镇城北新村。

新增

禁燃区面积

(km2)

2.1922

禁燃区划定总面积5.2688km2,其中Ⅲ类禁燃区(严格)面积约3.25km2Ⅱ类禁燃区(较严)面积约1.0533km2Ⅰ类禁燃区(一般)面积约0.9655km2

调整后禁燃区总面积约为原禁燃区面积的2.4倍。

禁止燃烧的燃料类型

煤炭及其制品,包括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1)Ⅲ类禁燃区(严格):

①煤炭及其制品。

②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③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2)Ⅱ类禁燃区(较严):

①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②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Ⅰ类禁燃区(一般):

①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表4-2中规定的限值)。

②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本次禁燃区调整对禁燃区类型及相应禁止燃烧的燃料种类进行了细化。

五、执行举措

(一)持续加强煤炭质量管控

1.加强对散煤销售点的监督检查,全县所有煤炭一级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要做到规范化经营管理。

2.强化煤质综合管控,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使用劣质煤违法行为。

3.加大煤质抽检频次,确保流通和使用的煤质符合省、州要求。

4.加大优质煤和环保型煤宣传推广,执行民用散煤无烟2号标准,推广使用清洁煤炭。

5.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不合格煤炭销售违法行为。

6.加强对全县集中供热、工业企业等重点用煤单位的煤质监管,确保使用的煤质达到相关标准。

)深入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1.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审批原煤散烧供热锅炉;永靖县中心城区禁止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化整合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结构,积极推动燃煤锅炉“上大压下”

2.对符合相关要求,继续保留使用的燃煤锅炉,要加强排放管控,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通过清洁化改造、达标治理等方式加大在用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遇重污染天气时,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4.生物质锅炉要采用专用锅炉,生物质锅炉氮氧化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要加装高效脱硝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等其他物料。

5.严查未批先建燃煤锅炉,严防已淘汰整治燃煤锅炉出现“复燃”。

)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1.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城中村、棚户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散煤、土炕取暖的用户,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和薪柴取暖。

2.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资源储备,入冬前做到应储尽储。

3.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近年来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出现散煤复烧现象


相关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永靖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5〕41号)文件精神,现就其中要点解读如下:

一、 核心目标:惠及农村学子,保障营养健康

本方案旨在为我县农村(不含县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支持,通过规范的供餐服务,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健康成长,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教育的关怀。

二、 关键信息:清晰界定,公开透明

谁受益? 全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全体在校在籍学生。

补助多少? 国家提供每生每天5元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核算。

怎么吃?

主要模式: 学校食堂自主供餐,提供热食、熟食。

餐品内容: 以肉、蛋、奶、新鲜蔬菜水果、谷物等营养价值高的食品为主,确保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明确禁止提供含乳饮料、火腿肠、野生蘑菇等不健康或高风险食品。

三、 重点保障:严管资金安全与食品安全

资金“高压线”: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设立专门台账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发放现金、克扣挪用。资金使用情况需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安全“生命线”:

采购规范: 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由县级统一招标采购配送,确保质量可控、价格合理。

过程严管: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餐具消毒等制度,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培训。

责任到人: 实行校长负责制,并建立由纪委监委、市场监管、卫健、教育等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与应急处置机制。

四、 各方责任: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方案明确了从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到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十余个部门的具体职责,构建了“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合作、学校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策从“纸上”落到“餐盘”,让学生吃得安全、营养、放心。

总结: 该方案是一份系统、严谨的操作指南,其核心在于通过规范的流程、严格的监管和明确的职责,将国家营养改善的好政策不折不扣地转化为农村学生实实在在的营养与健康保障。


相关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巩固建设成果,永靖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现就其主要内容和亮点解读如下:

一、 核心目标

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服务乡村振兴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 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确立了“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基本原则,构建了清晰的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体系:

县级负责:县交通运输部门主管全县行业监管、县道直接养护、技术指导和路政执法。

乡镇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村级协助:村民委员会在乡镇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管理相关工作。

三、 创新机制,注重实效

养护方式灵活:鼓励采取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或家庭承包等多种形式,特别是优先支持公路沿线村民参与日常养护,促进本地就业。

推行预防性养护:强调“预防为主”,要求定期开展路况技术评定,提前处置隐患,降低全生命周期养护成本。

强化巡查与应急:建立了分级定期巡查制度(县、乡、村道巡查频率逐级增加),并明确了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后的抢修责任和流程,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四、 严格保护路产路权

划定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如县道两侧各10米),禁止控制区内违法建设。

详细列举了在公路及用地范围内禁止的各类行为(如摆摊设点、倾倒垃圾、损坏设施等)。

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保护公路不受非法损害。

五、 保障资金,加强监督

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了县、乡、村道养护资金的补助最低标准。

强调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规定了严肃的处理措施。

六、 附则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30日后生效,有效期5年,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总结: 本办法通过细化责任、创新机制、严格保护、保障资金等措施,为我县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养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将有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链接: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环保科普丨带你全面了解大气污染防治

关于大气污染的基本知识你知道多少呢?大气污染是什么?来源有哪些?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大气污染?

众所周知,干净的大气,主要由78%的氮气、21%的氧气、0.93%的稀有气体、0.04%的二氧化碳以及0.03%的其他物质组成。而污染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及自然界发展过程中某些污染物质进入大气中,尤其像煤炭等能源燃烧、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秸秆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烟尘、粉尘等污染物。当这些物质在大气中的浓度和存在时间达到有害程度,造成生态系统破坏,进而影响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这些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就叫做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都是怎样形成的?

污染形成其实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当风速变小,污染物水平输送变慢,加之不利地形阻挡等因素,污染物往往不能及时扩散,大气污染极易愈发严重。当不利气象条件发生时,如果燃煤和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一如既往地排放到大气中,污染会持续累积,并加重蔓延,大气污染会连绵成片,一旦污染气团随风流动,大范围的区域性空气重污染就会形成。

大气环境是如何恢复防治的?

大气环境其实具备自洁、自净能力的。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可以使大气污染物稀释、乃至清除,大气自净能力受温度层结、风向、风速、湿度、地标性质等影响较多。但是,当逆温现象发生时,空气的垂直交换会受到阻碍,污染物会在逆温层以下的大气环境中不断稀释混合。于是逆温层越低,污染物稀释混合空间越小,空气污染就会越发严重。

我们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都做了哪些工作?

我国早已通过立法制定系列标准防治大气污染。国家优化产业结构,针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强制要求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的使用,推动煤电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并着力发展清洁能源。不仅如此,国家及各级政府还专门优化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同步优化用地结构,综合治理城市扬尘。同时不断加强督察巡查,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各种办法和举措,无时无刻都在为实现空气质量改善、保护公众健康做着努力。

我们民众能做些什么呢?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关注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民众应从自我做起,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污染物排放,践行简约生活,养成节电习惯,随时关注身边可疑排污企业,举报污染行为,共建美丽家园。


相关链接:临夏州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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