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巩固建设成果,永靖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现就其主要内容和亮点解读如下:
一、 核心目标
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服务乡村振兴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 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确立了“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基本原则,构建了清晰的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体系:
县级负责:县交通运输部门主管全县行业监管、县道直接养护、技术指导和路政执法。
乡镇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村级协助:村民委员会在乡镇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管理相关工作。
三、 创新机制,注重实效
养护方式灵活:鼓励采取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或家庭承包等多种形式,特别是优先支持公路沿线村民参与日常养护,促进本地就业。
推行预防性养护:强调“预防为主”,要求定期开展路况技术评定,提前处置隐患,降低全生命周期养护成本。
强化巡查与应急:建立了分级定期巡查制度(县、乡、村道巡查频率逐级增加),并明确了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后的抢修责任和流程,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四、 严格保护路产路权
划定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如县道两侧各10米),禁止控制区内违法建设。
详细列举了在公路及用地范围内禁止的各类行为(如摆摊设点、倾倒垃圾、损坏设施等)。
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保护公路不受非法损害。
五、 保障资金,加强监督
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了县、乡、村道养护资金的补助最低标准。
强调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规定了严肃的处理措施。
六、 附则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30日后生效,有效期5年,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总结: 本办法通过细化责任、创新机制、严格保护、保障资金等措施,为我县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养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将有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