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财政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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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由县财政局编织而成。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靖县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930-8832688,邮箱:gsyjczj688@126.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财政局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宣传落实财政便民惠民政策为目标,以“廉洁高效、为民理财”为原则,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认真梳理各单位、各股室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和各类申请表格,采取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方式,扩大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影响,保证了信息质量和水平。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政部门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是政府法治化的必然过程,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对于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而积极地作用。为实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的良好效果,我局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成立了永靖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查阅点。另外,我局还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该条例列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我局建立了信息责任、重大信息报送、信息领导审核签阅、公开联络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要求每条公开信息均具备名称、生成日期、发布机构等基本目录元素,所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阅、重要信息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阅方可正式公布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拓宽信息渠道。财政信息的特点是宣传财政理论,反映财政工作,具有财政特色,因此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好平级信息报送。年初工作安排会上,要求各单位、各股室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股室工作动态。二是改变专职信息员现状。制定措施,明确奖惩,将全局工作人员纳为信息报送员,实现人人参与。三是多方面拓宽财政信息来源。跟紧形势,解读政策,围绕县域发展实际,深度挖掘财政信息。

四是做好协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并不矛盾,一方面,我局按照要求明确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了2015年度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明确办公室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中的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是专业性较强的单位,担负着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对于财政收支数据的公开,我们一直保持适度、规范、准确的原则。2015年,我局围绕落实财政政策、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在永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条(其中:工作动态7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发布信息16条(其中:工作动态15条,便民信息1条),通过单位电子大屏发布信息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1条,“三公”经费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本局受理咨询107件,其中:当面申请41件,电话申请66件,群众咨询的主要内容是离退休干部工资政策,医保卡相关使用事宜,粮种补贴、退耕还林等惠农资金的兑付,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双联惠农贷款的申请资格及流程等。对群众询问的问题,我局均当面或通过电话当场进行了答复,未收到群众投诉。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少数干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交流。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同时,把上级惠民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三是挖掘公开载体。一方面,继续注重政府网站、报刊、宣传手册、电视广播等媒体的作用,发挥好其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将财政干部及其家庭、社会关系,财政政策的受益者作为财政信息传播的新途径。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针对群众特点,改变文风,让群众看得清楚,读的明白,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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