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工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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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要求,县工商局对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统计数据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名;2015年举办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60人(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

2、主动公开信息总数。通过《甘肃工商时讯》、临夏州红盾信息网和黄河三峡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3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8条。

3、重点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重点公开了永靖县工商局的机构信息、法规公文、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等,采用在工商系统网站及单位政务公示栏、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布。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执行预算和决算公开,细化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年底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公示,并在县局大厅进行张榜公示。2015年,我局未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三)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县局注册登记科、工商所(分局)注册登记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明确标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县局注册登记科及各工商所(分局)办证大厅悬挂“为民办事清单”,向公众详细公布了核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等登记流程,以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作时限等,使公众详细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三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市场主体每年的年检改为年报,县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企业信息年报的具体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企业信息年报的相关信息,确保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顺利实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永靖县工商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永靖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永靖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主要通过州工商局的红盾信息网、县黄河三峡网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仍需健全。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建立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