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住建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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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由县住建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住建局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宣传落实便民惠民政策为目标,以“务实、为民、清廉”为原则,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认真梳理各股室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和各类申请表格,采取政府网站、电视、简报等多种方式,扩大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影响,保证了信息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坚持常抓不懈。信息化是政府法治化的必然过程,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对于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而积极地作用。为实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的良好效果,我局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成立了永靖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查阅点。另外,我局还要求全体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该条例列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是规范内容,注重群众需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人民群众、干部职工及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工作需求,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和办事程序公开工作。一是将本单位的单位概况、主要职责、办事指南、制度规范、工作信息、有关联系方式等情况及时在黄河三峡网公开;二是主动将本单位承建的项目,及时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并公开招标;三是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及依据等在单位内部公开;四是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五是在农村危旧房改造中严格把握实施对象和审批程序,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改造对象,并通过公示、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监督;六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廉租补贴发放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初审和终审结果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登记和摇号分配;七是在单位内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建设项目审批公示栏,积极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为投资者和外来办事者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透明运行,提高公开质量。我局推行政务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与规范化机关建设相结合,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相关股室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股室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单位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着眼于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以“树一流住建形象、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围绕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和房屋产权交易等工作内容,兢兢业业、攻坚克难,不仅圆满了完成了各项工作,而且在永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条(其中:工作动态10条),通过报刊、电视新闻形式发布信息12条(其中:工作动态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结合住房和建设工作的实际,提高政务公开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监管措施,提高全局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及对群众的服务意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公开、更新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把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