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红泉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靖县红泉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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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红泉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锚定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从强化组织保障、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红泉镇通过户外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村级事务群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近1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6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了我镇在政务工作中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拉近了干群关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镇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红泉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工作机制方面,由党政办牵头,修订了红泉镇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我镇“红泉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永靖县红泉镇人民政府”抖音号、惠农政策解读、办事服务指南、条例、公告等,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便民性、及时性,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根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编制发布了村、社区的村级目录,同步开设了村务公开专栏。三是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立足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充足,存在信息公开盲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不足,部分村社信息公开存在被动滞后、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对信息公开栏日投入的维护力量不足,栏日信息更新不及时。

根据上级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2025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强化村社对信息公开工作支持力度,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各村办事议事公开。二是健全单位内部对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全流程全环节管理,确保依申请公开件及时回复;三是加强培训,设置专人专岗,确保可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四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