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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府规章

    截止2025年10月,永靖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委、县政府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斌斌,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审计局。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孟帅临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孟帅临,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机关事务局、机关接待中心)、财政局(国资中心)、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运输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永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联系单位: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公积金管理部、县属国有公司、国调队、消防大队、公路段、供电公司、省州在永企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远通公司、兴工公司、古典公司、驻永各金融和保险机构。 协管单位:审计局。
  • 侯颖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侯颖超,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中心。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赵俊岩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赵俊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科技、地震、组团式帮扶、产业协会、产业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技局、地震局。 联系单位:科协。 协管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招商局。
  • 马兆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兆海,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民政、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务局(水保局、库移中心、农饮中心)、民政局、残联。 联系单位: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农发公司、畅源供水公司。
  • 赵建颖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建颖,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
  • 高国林
    副县长
    高国林,男,汉族,1978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黄河三峡大景区管委会、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管委会、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南山林场、龙汇山管理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园林中心。 联系单位:炳灵寺文研所、旅投公司、城投公司。
  • 唐致富
    副县长
    唐致富,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民族、商务、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县医院、妇保院、中医院)、医疗保障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商务局。 联系单位:人武部、驻永部队、工商联、红十字会、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公司)。
  • 石大财
    副县长(挂职)
    石大财,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协管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 分管单位:融媒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单位:文联。 协管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李淑琴
    副县长
    李淑琴,女,汉族,1986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劳务办)、教育局(职校)、县志办、供销社。 联系单位:档案馆。
县政府工作部门
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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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川城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川城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全镇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为核心,全力深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加强督促落实,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件(乡村振兴9条,项目建设3条,生态环保12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25条,其他等相关事项14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24件,通过公告栏等载体公开信息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修订了川城镇政府公开指南,编制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等及时进行了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在各村设置村务公开专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全镇登记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管,对维护不力,无人监管,僵尸账号进行督促注销,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召开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进全年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对公开不到位的村级单位及时督促指导;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全镇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工作规范,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人员自身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府公开信息方面的培训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不断创新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三是加强业务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强化业务人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靖县杨塔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杨塔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为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杨塔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件(乡村振兴12条,项目建设2条,生态环保2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1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杨塔乡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杨塔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发布和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等政务信息,并进行严格的审核保管,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上传内容信息准确无误。2025年杨塔乡共印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杨塔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经常性开展读网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更新调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公布信息、更新信息,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通过“秀美杨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条,占总数的1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0条,占总数的86%。

(五)监督保障

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和日常考核;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建议;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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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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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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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上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二是工作存在不严谨的问题,比如在部分稿件中存在错别字和更新不及时现象。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的推送;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靖县红泉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红泉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锚定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从强化组织保障、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红泉镇通过户外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村级事务群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近1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6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了我镇在政务工作中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拉近了干群关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镇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红泉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工作机制方面,由党政办牵头,修订了红泉镇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我镇“红泉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永靖县红泉镇人民政府”抖音号、惠农政策解读、办事服务指南、条例、公告等,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便民性、及时性,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根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编制发布了村、社区的村级目录,同步开设了村务公开专栏。三是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立足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充足,存在信息公开盲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不足,部分村社信息公开存在被动滞后、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对信息公开栏日投入的维护力量不足,栏日信息更新不及时。

根据上级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2025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强化村社对信息公开工作支持力度,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各村办事议事公开。二是健全单位内部对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全流程全环节管理,确保依申请公开件及时回复;三是加强培训,设置专人专岗,确保可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四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靖县王台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其中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88条,通过公告栏等载体公开信息2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等及时进行了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镇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永靖县王台镇”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是落实管理责任,明确镇主要负责人为我镇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信息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二是严把信息内容关,发布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或转载未经核实的信息。三是严格执行采编制度,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采、编、审、签、发全流程及各环节管理,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在坚守正确导向的同时,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四是严格履行分级审核制度,具体流程为: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初审,重点严把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由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复审,重点严把新闻事实关,审核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及发布价值,同时再次核查字、词、句准确性,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终审,重点严把政治导向关,判断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并决定是否发布。

(五)监督保障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形式单一、公开不够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并监督。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拓宽工作人员视野,提升信息内容提炼升华能力与工作创新能力,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王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靖县小岭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开展了系统谋划与全面落实。

主动公开

2025年小岭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0条,其中乡村振兴12条,生态环保3条,公共服务112条,其他13条。

)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乡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对申请受理、办理流程及标准答复格式予以明确,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机制。2025年全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乡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与更新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靶向排查,并对所有发现的问题即时完成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县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信息更新要求,确保发布及时准确。二是畅通“小岭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宣传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与引导。三是设立村级事务公开专栏,推动各类信息定期规范公示。四是落实省州县部署,立足本地实际建成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提升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州县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任务分解方案,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有力推动全年工作。依法及时处理公众相关投诉举报,全年未发生责任追责情形。同时,持续强化监督保障,主动公开咨询投诉渠道,自觉接受部门、媒体和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与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信息供给总量不足、时效滞后。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创新不足,与新媒体发展趋势的结合不够紧密,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信息获取需求,影响了政策的有效传达与公众参与。三是工作机制与保障能力不够健全,面临专人专职配备不足、业务培训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意识与压实责任,通过专题培训、明确考核等方式,提升全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二是拓展内容与丰富渠道,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图文、短视频等更生动形式发布信息,提升可读性和传播效率。同时,保持线下公开栏、宣传册等传统渠道,服务不擅用网络的群体。三是完善机制与提升能力,探索建立或完善从信息产生、审核到发布的标准化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争取资源配备或指定相对固定人员负责,并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建立县乡信息共享平台或机制,减少信息传递层级,确保信息同步、更新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靖县新寺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寺乡高度重视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全乡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乡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

2025年,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件(乡村振兴12条,项目建设0条,生态环保2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84条,其他等相关事项10条),共回应重大舆情0件。

)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乡继续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全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修订了《新寺乡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新寺乡主动公开目录》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公示规范等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排查工作,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等及时进行了改正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开设了乡级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专栏;二是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完成建设了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对新媒体账号进行日常运营及监管,对通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乡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

监督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和整改工作,对上级部门通报的公开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通过短信、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实时对各村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安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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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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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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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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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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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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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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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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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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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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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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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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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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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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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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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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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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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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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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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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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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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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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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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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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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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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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依法公开的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二是乡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应设施还不够完善;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信息公开系统性、稳定性、及时性有所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现代化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公开,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展现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村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