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耀武(1891~1973)男,回族,阿訇,永靖县川城镇下岭村人。青年时曾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吴忠、西吉、兰州等地清真寺和拱北念经10余年,并在西吉县沙沟清真寺穿衣。先后在吴忠、民和、兰州、永靖等地教学20余年,深受信徒群众欢迎。
他性情直爽,待人忠实,经常注意做好本民族内部和教派之间的团结,十分重视回汉族之间的团结,和周围汉族群众往来密切,和睦相处,在当地回汉族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1949年解放初,国民党残兵余匪扰乱社会秩序,回汉群众恐惶不安。他积极宣传政策,团结回汉群众共同防御,并及时向政府和解放军武工队反映情况,使匪患很快得到侦剿,稳定了社会秩序。1951年土地改革时,他主动将自己的土地、牲畜、农具等全部财产造册交给土改工作组,要求政府处理。结果按土改法定为开明半地主式富农成份,本人被定为宗教职业者,不以地富分子对待。土改后,一贯积极靠拢党和人民政府,遵守政策法令,得到回汉群众好评,被推选为县、乡人民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并选为永靖县第一、二届政协副主席。1956年参加省少数民族参观团,去北京、上海等地参观学习,在京受到毛主席和中央其他领导人接见,并合影留念。1973年2月病故,享年82岁。
(选自《永靖县志》19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