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2023年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示
一、公示期:2023年3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088-51738
三、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43号
四、关于注销取水许可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取水、用水监管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34号令)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注销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注销取水户名单
序号 | 取水单位 | 电子取水许可编号 | 水源 类型 | 许可水量 | 注销原因 |
1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永靖县黄河刘家峡库区北岸综合治理和高质量发展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D622923S2021-0031 | 地表水 | 15万立方米 | 刘家峡太阳岛至魏家坡道路工程混凝土施工结束,临时取用水终止 |
永靖县水务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