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靖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水务局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目标,将法治建设与水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为全县水务事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扛牢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负总责、班子分工抓、股室具体落实、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解决水务领域法治突出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与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根基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2025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专题研讨等制度。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研讨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2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水务工作全过程。
(三)规范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决策全过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2025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现行有效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确保文件合法合规、衔接协调。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合同签订、行政执法等事项实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规范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明确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持证上岗率100%,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5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企业、场所36余家,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违法排污、侵占河湖水域等水事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全县水事秩序。
(二)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确保权责清晰、运行规范。推进水务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取水许可”等事项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执法行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杜绝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问题,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强化水资源管理,严守法治底线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取水审批和计量监管,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推广节水技术用水效率稳步提升。
(四)深化河湖长制,推进依法管水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健全“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管理体系,完善河湖巡查、保洁、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32处,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加强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严格采砂规划和许可审批,开展采砂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促进区域水事和谐稳定。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安全等重点领域,在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日常监管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向企业、群众宣传水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短视频推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页1.5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覆盖群众3万余人,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和节水护水意识。
(三)加强行业法治教育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取水用水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和警示教育3场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违法案例和法律责任,增强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水事违法行为发生。
四、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一)强化内部监督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督查4次,及时发现和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从执法主体、程序、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督促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答复、答辩内容合法规范。2025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案件,有效维护了水务部门依法行政形象。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思维仍需强化
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水问题、化解水事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管理、轻法治的现象仍存在。
(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水政监察队伍专业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面对复杂水事违法行为,精准执法、高效执法的能力有待加强,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质效不够均衡
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部分偏远乡村、企业、群众法治意识薄弱,主动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部分法治制度在基层执行不够严格,存在重制定、轻落实的现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细致,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执行需进一步从严从实。
六、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推动法治建设与水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加强督促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依法行政实践,提升执法效能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配齐执法装备,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河湖“清四乱”、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法治意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普法宣传。持续抓好“3·22世界水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普法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和节水护水意识。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水务部门依法行政形象。
(五)聚焦中心工作,深化法治保障
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水务中心工作全过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