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小水电站综合评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永靖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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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靠实全县小水电站综合评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3]118号)精神,将全县小水电站综合评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进行社会监督。

一、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符合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要求,已按综合评估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整改到位。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并纳入在线监管平台。

二、福川水电站、白川水电站按规定开展了大坝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估,且符合相关要求。英东一级水电站、英东二级水电站压力管道式发电对压力钢管进行了检测,不涉及大坝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估。

三、按要求开展了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库行政、巡查、技术责任人以及电站生产、监管责任主体和运行管护机制已落实到位。

四、实施了厂容厂貌改造提升,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五、按要求建设了必要的过鱼设施,实施增殖放流或生态调度,完成了厂坝间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六、水电站相关审批手续齐全。

七、涉及的其他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到位。

永靖县水务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