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2026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永靖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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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2026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奖补对象和范围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且外出稳定就业的永靖县劳动力。

二、奖补标准和方式

(一)交通补助

1.对跨省稳定就业的劳务奖补对象,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600元。

2.对县外省内稳定就业的劳务奖补对象,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300元。

(二)务工奖补及生活补助

1.对在济南市、厦门市务工的劳务奖补对象进行分类补助,务工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务工奖补3000元,务工满半年再给予务工奖补3000元,全年奖补总额不超过6000元。

2.对在济南市务工连续满3个月的劳务奖补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5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乡(镇)申报

1.交通补助。申报人员需提供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性证明材料(银行工资流水、工资发放花名册、微信工资转账、支付宝工资转账其中一项)或3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无法提供的由本人填写《永靖县2026年务工人员稳就业奖补审核表》,经村、乡(镇)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劳务办。

2.劳务奖补。济南市务工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和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工资流水;厦门市务工人员需提供厦门市就业登记情况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经村、乡(镇)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劳务办。

(二)县级核验

县劳务办对各乡(镇)所报需奖补人员材料进行审定,并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奖补人员范围。

(三)资金发放

对纳入奖补范围人员,由县劳务办严格按照常态化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永靖县2026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奖补对象和范围

县人社部门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及吸纳的永靖籍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

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奖补;吸纳10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给予一次性奖补6万元。

(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

1.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奖补1000元,奖补期限3个月,每人每年度总计3000元;吸纳的一般户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奖补600元,奖补期限3个月,每人每年度总计1800元。

2.对易地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灾后重建等集中安置点乡村就业工厂吸纳的劳动力进行分类奖补,其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务工奖补3000元;稳定就业满4个月开始,每月发放务工奖补1000元,每人每年度不超过1.2万元(不与其他就业奖补重复享受)。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申报

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吸纳劳动力奖补人员花名册;

2.工资发放凭证(以银行工资流水为准);

3.与吸纳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二)县级审核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核查生产经营、吸纳劳动力、工资发放等情况。对经核查符合奖补条件的拟奖补对象,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及时录入一卡通系统。

(三)资金发放

县人社、财政部门及时核拨补贴资金。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所在企业指定账户;吸纳劳动力奖补资金,直接拨付个人一卡通账户。


《永靖县2026年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在我县定点合作山东省技师学院就读的永靖籍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对就读山东省技师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补贴1000元;其中对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就读、除脱贫户外的学生,全额代缴住宿费和教材费。

(二)补助方式。对在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在校就读情况,分批次落实生活补贴,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或监护人社保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各乡(镇)和县人社、教育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山东省技师学院就读优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动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

(二)报名入学。各乡(镇)、各学校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县人社、教育部门对接山东省技师学院做好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统一组织录取学生按期入学就读。

(三)补助核发。各乡(镇)和县人社部门对已入学就读、符合条件的拟补助人员逐级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录入一卡通系统,县人社、财政部门核拨补助资金。

(四)总结回访。县人社、教育部门联合山东省相关部门、院校对学生在校就读情况进行定期回访,确保及时准确落实补助政策;对学生就读情况分学期、分学年分析总结,持续优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质量。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永靖县2026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