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州关于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2026永靖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夏秋季活动方案》(永政办发〔2026〕26号),确保各项促消费活动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惠享四季·乐购永靖”为主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发票抽奖、商文旅体融合、家电家具厨卫促消费三大板块活动,构建“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消费生态,持续激活城乡消费市场,促进县域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日—10月31日。若活动期间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自行停止;若到期资金仍有结余,活动可延期至年底。
三、活动内容及实施细则
(一)发票抽奖促消费活动
1.活动资金: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
2.参与对象: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纳税人)。
3.参与条件:(1)在永靖县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住宿企业消费。(2)开具单张金额200元及以上(含税)的数字化电子发票。(3)发票购买方须为个人真实姓名。
4.抽奖方式:(1)消费者通过微信搜索“小兰有礼”小程序,进入“发票抽奖”专属入口。(2)按照页面提示上传符合条件的发票,即可参与“即开即奖”。(3)中奖后,可在小程序内申请奖金提现。
5.活动规则:(1)每位消费者可多次参与,累计上传发票不超过50张。(2)单次消费不可拆分开票;单张发票仅限参与一次抽奖。(3)以下发票不得参与抽奖:购买方为非个人的发票、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未通过发票抽奖系统验证的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过的原发票和已作废的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购买储值卡或加油类发票等。
(二)商文旅体融合促消费活动
1.活动资金: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
2.活动形式:消费者在参与企业门店消费结算时,可通过配置的智能收款设备自动享受满减优惠,或持官方发放的消费券现场核减。
3.消费券满减活动(30万元):(1)餐饮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减30元。其中,政府补贴15元,商家让利15元。(2)商超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减25元。其中,政府补贴15元,商家让利10元。(3)发放方式:实行先到先得,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4.企业相互让利活动(10万元):(1)活动内容: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餐饮门店消费满500元,即可领取4张面额50元的加油满减券(总计200元优惠)。(2)让利构成:200元优惠中,政府补贴40元,餐饮企业让利80元,加油站让利80元。(3)发放方式:实行先到先得,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家电家具厨卫促消费活动
1.活动资金:州级统筹资金65万元(60万用于消费券,5万用于奖补),县级配套资金30万元。
2.活动形式:实行“以旧换新(国补)+州县满减消费券+企业让利”三种结合方式。
3.消费品以旧换新(国补):(1)家电类: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最高补贴1500元。(2)数码产品类: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售价不超6000元),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最高补贴500元。(3)规则:每人每类产品仅限补贴1件。
4.满减消费券(州县补贴):
(1)适用范围:用于以旧换新目录外的家电、家具、厨卫、数码和智能产品,不能与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使用。
(2)家电类:满200减10、满500减25、满1000减50、满2000减100、满3000减150、满5000减300。
(3)家具厨卫类:满1000减50、满2000减100、满3000减150、满5000减300。
(4)数码产品类:满1000减50、满2000减100、满3000减150。
(5)规则:每单限用1张,先领先得,用完即止。
5.企业让利优惠:
(1)参与企业须同步推出降价促销、精品赠送、免费安装、送新拉旧、延长保修等增值服务。
(2)对活动期间促销力度大、营业额高的企业,由县商务局上报州商务局审核后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