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5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权利人赵淑平、周宏善位于永靖县古城新区太极南路润泽君悦府7号楼1单元10层1102室,证号为甘(2022)永靖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74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我局将根据其申请即时予以补发,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申请法院裁决解决。
特此公告。
永靖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